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所属幼儿园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局所属幼儿园2023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关保育院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关保育院,坐落于南宁市七星路128号自治区党委大院内,占地面积5760平方米,是自治区和南宁市两级示范幼儿园。幼儿园有健全、科学、完善的组织机构,有一支高素质、稳定的教职工队伍,以幼儿发展为本,提出了“合·爱”核心文化,将办园宗旨定位在“童心向党、童梦飞扬”上,坚持“以爱润心、以美育情”的办园理念,力求让“每一个孩子充分发展,每一名教师施展才华,每一位家长收获希望”。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
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创办于20世纪50年代中期,坐落于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30号,占地面积5892平方米,是自治区和南宁市两级示范幼儿园、自治区幼儿园课程基地、自治区绿色幼儿园、自治区校本研究示范校、自治区幼小衔接试点园和自治区融合教育试点单位。幼儿园拥有一支高素质高学历、勇于创新、锐意进取的师资队伍,以“绿色,阳光,成长”为办园理念,坚持“一切为了孩子,充分开发幼儿的身心潜能,使每一个儿童得到全面和谐的发展”的办园宗旨,开展混龄教育和养成教育,为幼儿的全面和谐发展提供适宜、有准备的环境,促进幼儿成为兴趣丰富、人格健全、乐意探究的新一代。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三幼儿园
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三幼儿园创办于1981年12月1日,坐落于南宁市园湖南路3号,占地面积17915平方米,是自治区、南宁市两级示范幼儿园、国家教育部贯彻新《纲要》行动计划全国十五所试点园之一。幼儿园以“阅沁童年,放飞梦想”为办园理念,用爱养育,用心教育,打造“阅之旅”园所文化,为幼儿全面发展创造了适宜、宽松、人文的教育环境。拥有一支高学历、高素质的师资队伍,以优质的教育和服务,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赞誉。
(四)广西实验幼儿园
广西实验幼儿园创建于2012年9月,坐落于南宁市会展路,占地面积8311平方米,是自治区、南宁市两级示范幼儿园。幼儿园贯彻落实新《纲要》《指南》精神,实施多元课程体系,并在日常生活中渗透中华传统艺术教育,让孩子学会探索、表达、创意、合作与分享,感受多元文化,培养国际视野。幼儿园秉承“每一个孩子都参与,每一个孩子都成功”的教育理念,为满足幼儿发展的需要,不断创设和优化环境,成为孩子们温馨的家园、探索的乐园。拥有一支善于研究、勇于创新、专业素质全面的教师队伍,发挥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受到了家长和社会的一致好评。
二、招聘岗位
4所幼儿园共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12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职称、职业资格、年龄、工作经历等条件(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本次招聘中有涉及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五)本公告中,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
(六)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辞退公职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免费师范生、定向委培生等报名时还在履行协议期间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0.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j.gxzf.gov.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j.gxzf.gov.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及缴费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6日至5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报名需提交材料:
(1)《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幼儿园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实名编制专用)》(附件2)扫描件;
(2)本人身份证双面扫描件;
(3)学历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报名时可提供学校准许毕业的证明)、学位证、职业资格证(如在办理中,可提供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职称证(所报考岗位有要求的则需要)扫描件;
(4)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需提供聘用合同复印件或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如均无上述证明材料,则视同无工作经历)扫描件;
(5)报考人员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扫描件;
(6)近三年县(市、区)级以上获奖证书扫描件;
(7)与报名表上同底一寸彩色电子版照片(命名方式为:报考岗位+姓名)。
以上材料压缩包发送至各幼儿园电子邮箱,邮件标题及压缩包文件名格式:“2023年度公开招聘+姓名”(邮件发送后须电话与招聘单位联系人确认,未经电话确认的,视同未报名成功),各幼儿园邮箱地址:
自治区党委机关保育院:qdwjgbyy@jgswj.gxzf.gov.cn
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gx2y@jgswj.gxzf.gov.cn
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三幼儿园:gxsy@jgswj.gxzf.gov.cn
广西实验幼儿园:syyey@jgswj.gxzf.gov.cn
4.考试费用: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收费,考试费每人50元,考试费在领取准考证时收取。
5.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应真实、准确,因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核、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及准考证
1.资格审查由4所幼儿园招聘工作小组负责,主要审查报名人员的学历、专业、学位、职业资格、职称、年龄以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2.审查过程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
3.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报名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由各幼儿园通知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结果和领取准考证相关事宜,并在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j.gxzf.gov.cn)上公布进入笔试人员名单。
(三)考试
考试由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组织实施。原则上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到1:3比例的职位方可开考。如因招聘人数与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1:3的开考比例,需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或因特殊情况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核准后及时发布变更公告,并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后开考。
1.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j.gxzf.gov.cn)上公布笔试成绩。
2.专业能力测试
(1)专业能力测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能力测试人选。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专业能力测试阶段的依据,不计入下一个环节的成绩,最终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人选。
(2)发布专业能力测试公告。进入专业能力测试人员名单、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将在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j.gxzf.gov.cn)上公布,不进行个别通知,由应聘人员自行查阅。
(3)专业能力测试按百分制计算,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因考生缺考或经核准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考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如合格人数达不到1:1的考核比例,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核准后则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4)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在测试结束即时宣布,并在各幼儿园办公区域和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j.gxzf.gov.cn)公布专业能力测试成绩。
(四)考核
根据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与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
分别由4所幼儿园成立考核小组,对入围考核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及业务能力、工作成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审查其人事档案,复查其报考资格条件。如考核不合格,招聘名额不做递补。
(五)体检
考核结束后,各幼儿园根据考核结果,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对象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由各幼儿园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放弃资格或体检不合格者,招聘名额均不做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j.gxzf.gov.cn)公示7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8805621(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
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自治区党委机关保育院:陈老师 0771-5899662
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史老师0771-5627552
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三幼儿园:温老师0771-5848159
广西实验幼儿园:龚老师0771-5827112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幼儿园2023年度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幼儿园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实名编制专用)
3.同意报考证明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关保育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
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三幼儿园
广西实验幼儿园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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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幼儿园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