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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市关于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义务监督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05 16:52     浏览量:724

全体市民:

为在全社会形成爱护海洋、养护渔业资源的良好意识,进一步提高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的公众参与度和社会影响力,努力营造“公益事业大家办、增殖放流我参与”的浓厚社会氛围,确保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实现经济、生态、社会等综合效益最大化,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聘渔业资源增殖放流义务监督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义务监督员招聘数额及期限

此次拟选聘增殖放流义务监督员10名,聘用期1年。

二、义务监督员招聘条件

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性别、职业不限。

2.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关心、支持海洋与渔业事业。

3.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关心水生生物养护事业,具有较强的公民意识、责任意识等综合素质,自愿参加增殖放流监督活动。

4.为人正派、乐于奉献、坚持原则、实事求是。

5.与增殖放流苗种供应单位及验收监督人员无利益关系。

6.5月下旬至10月底(4:30-19:00)期间可随时参加增殖放流监督活动。

三、义务监督员工作职责

1.大力宣传海洋与渔业知识和法律、政策,勇于充当保护海洋环境和水生物资源养护的义务宣传员、现代海洋文明的积极倡导者和水生生物养护事业的大力支持者,乐于担当起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与社会沟通的重要职责。

2.依据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实施规范,对受委托参加的每一次增殖放流活动进行有效监督,对增殖放流的实施、验收等现场监督,以促进我市水生生物养护工作的健康发展。

3.积极建言献策,对我市保护海洋生态、水生生物养护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

四、义务监督员的工作权利

1.有按照国家、省、市渔业资源增殖的有关规定,对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进行客观评价的权利。

2.有对不符合增殖技术要求和验收规定的行为提出纠正的权利。

3.有不受干扰独立开展监督工作的权利。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5月10日。

2.报名方式:将报名表和身份证扫描件E-mail至yuyeke@yt.shandong.cn。

3.其他事项:此次选聘义务监督员确定后,由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按照工作任务组织培训。每次增殖放流活动前,随机抽取2名义务监督员全程参与监督。

联系人:李春猛,电话0535-323616115615853935

附件:《社会义务监督员报名表》

2023年5月5日

附:

社会义务监督员报名表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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