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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孜县应急管理局面向拉孜籍未就业大学生、退役军人招聘安全生产执法辅助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05 18:38     浏览量:1078

根据《拉孜县应急管理局关于招录安全生产执法辅助人员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切实提高拉孜县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及时吸纳补充执法辅助力量。拉孜县应急管理局现面向全县招聘安全生产执法辅助人员,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县应急管理局具体实施,县人大办、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二、招聘对象、数量及职位

拉孜籍未就业大学生、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退役军人,此次共计招录安全生产执法辅助人员10名,辅助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一线执法工作。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者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政治立场坚定,坚决与达赖集团划清界线,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热爱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为人诚实,具有吃苦奉献精神和较强事业心、责任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无违法违纪记录;

4.综合素质好,成绩优良,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6.招录对象年龄在33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未就业大学生、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退役军人;7.中共党员、法律专业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曾被开除公职、党(团)籍和学籍的,近三年内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3.身体健康原因不胜任工作岗位需要的;

4.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5.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6.个人征信有问题,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7.其他原因不宜从事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执法辅助工作的。

四、主要职责及工资待遇

(一)主要职责

1.宣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2.对监管领域内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烟花爆竹、自然灾害、火灾隐患等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巡检、报告、劝阻、制止,督促企业进行隐患整改;3.协助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4.县应急管理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其它任务。

(二)工资待遇

1.试用期为一个月;

2.执法辅助人员工资5839.02元/月,以上工资均不含个人扣除部分。同时为执法辅助人员购买(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生育保险);

3.为新招录的执法辅助人员配备夏、秋、冬全套执法服装以及日常执法辅助装备。

五、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初审、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公示、办理入职手续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5日至13日(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30);

2.报名地点:拉孜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拉孜县曲下镇南汇路1号);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及线上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所有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提供户主页及本人页)、个人征信证明(银行开具),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役军人除以上证件外,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蓝底电子照片。报考者如实填写《报名表》相关信息,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报名一律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如无身份证需所在辖区派出所出具证明;

5.报名资格审查:2023年5月14日至16日,公开招录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未通过审查,应当说明理由;

6.领取准考证:考生准考证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制发,并通知领取。

7.联系人:尼玛伟私、索朗曲珍(18189988819)  联系电话:0892-8322947。

(二)笔试(占50%)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考务工作由县应急管理局报经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后,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时事政治、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

2.划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考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统一划定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原则上按职位计划聘用人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划定合格分数线,并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三)面试(占50%)

1.笔试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考官由县应急管理局协调相关单位后确定;

2.面试以结构化为主(含专业知识测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职业技能。

3.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另行通知。

(四)政审

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职位计划聘用人数1:1比例,确定招聘对象。拟确定的招聘对象由户口所在乡(镇)、派出所提供相关政审材料。

(五)体检

1.考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2.参加体检人员须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由县应急管理局统一负责组织;3.体检时间另行安排。

(六)补录工作

因政审或体检环节放弃或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将单独组织政审及体检。

(七)公示和确定招聘对象

根据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合格等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招聘对象。

(八)聘用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本人提供个人书面总结,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且通过拉孜县应急管理局党组集体讨论同意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与聘用单位签订用人协议,用人协议时间为一年,一年签一次劳动合同。

六、离职

双方签订用人协议后,被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的,应履行以下程序:1.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申请(试用期需提前3日);2.经县应急管理局党组研究审批后办理相关转移手续。未履行相应手续自行离职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自治区有关规定和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追究责任。

七、注意事项

请考生务必预留2个以上联系电话,并在招考期间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拉孜县应急管理局在体检、政审和录用等环节将电话告知考生本人相关事项,如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络的,后果自负。

联系单位:拉孜县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0892-8322947

举报监督电话:0892-8322187(县纪委监委)

附件:拉孜县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安全生产执法辅助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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