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党校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2023年中共青阳县委党校使用编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3年中共青阳县委党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2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序号 | 单位类别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 代码 | 专业及代码 | 学历 | 学位 | 年龄 |
1 | 全额拨款 | 专业技术 | 2 | 202304001 | 历史学类(06)、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马克思主义哲学(010101)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招聘信息公告于5月5日起同时在青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hqy.gov.cn/)、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czsrsj.chizhou.gov.cn/home.html)、池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等网站统一发布。
二、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考试考察、竞争择优;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有志从事党校教学科研工作;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87年5月(含)以后出生”。
“学历”、“学位”条件为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学历与学位的专业须一致。
“专业”参照《安徽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池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12 日09:00至5月18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人员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由中共青阳县委党校和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每位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至5月19日10:00前可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5月19日16:00前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专业测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80元/人标准收取专业测试费用。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公开招聘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岗位计划。
(二)资格复审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并已缴纳专业测试费用的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不在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资格复审时间为5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地点在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地址:青阳县蓉城镇九华西路202号,联系电话:0566-5022287)。资格复审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和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的报名资格审查表。其中:
1、属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至2023年7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三)专业测试
本次高层次人才招聘,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专业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授课能力和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见《专业测试通知书》,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专业测试通知书》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专业测试成绩达到7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四)体检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专业测试成绩如有同分的,进行加试(加试方式另行通知),按照加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由中共青阳县委党校和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由中共青阳县委党校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递补人选如专业测试成绩相同,进行加试(加试方式另行通知),按照加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合格的推荐拟聘人员。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青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中共青阳县委党校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有关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根据党校工作需要,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人才引进方面的待遇按县人才引进政策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纪律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六、有关事宜
有关招聘政策及专业测试、体检考察、报批聘用等后续信息,请及时登陆青阳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查阅。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机关、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中共青阳县委党校、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566-5021258(中共青阳县委党校)
0566-5022287(青阳县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566-5031378(青阳县纪委监委驻组织部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中共青阳县委党校 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