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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阳县2023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06 0:06     浏览量:834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南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南人社发〔2022〕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免笔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实名编制工作人员8名,具体岗位和招聘条件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6.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7.本次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3年5月16日(如18-35周岁,为1987年5月17日至2005年5月16日出生)。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8.具有国家承认学历。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毕业证、学位证;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

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2023年取得普通高校毕业证书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的身份应聘。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应聘岗位;

7.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发布地址: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宾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binyang.gov.cn/)及区内部分普通高校网站。

招聘后续环节信息(招聘岗位核减取消、考核人员名单、考核成绩、拟聘人员公示等)发布地址:宾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binyang.gov.cn/)及单位工作区域。

五、招聘方式

采用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招聘。

六、招聘对象

(一)2021年、2022年毕业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符合岗位要求的国家统招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应聘的,不受是否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限制,必须在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

七、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6日—6月30日。

具体报名方式(含招聘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将根据招聘活动实际举行情况确定,开展招聘活动将提前在宾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binyang.gov.cn/yw/tzgg/)公布公告,有应聘意向的毕业生可关注网站更新,以更新公告信息为准。

(二)资格审查

采用现场审查方式,招聘当天,招聘工作人员按照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

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至1:2,仍达不到1:2比例的,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本场次招聘计划。

(三)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如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少于30人(含30人),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如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超过30人,则该岗位统一参加笔试,以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仅用于筛选面试人选,不计入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通知书发放方法及时间。已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招聘单位一般提前至少2个自然日以短信、邮件或书面形式通知面试人员,因面试时间距离报名结束时间不足2个自然日而无法提前通知的,应在报名时提醒报考人员注意接收面试通知。报考人员按照面试通知指定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参加考试。

(四)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形成书面考察意见。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五)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考察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六)公示和聘用

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面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宾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招聘单位办公区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后,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公示拟聘人员。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报宾阳县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招聘单位应通知聘用人员在聘用备案完成之日起30日内报到,同时办理编制使用相关手续,按照有关规定与其签订为期5年(含试用期1年)的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上班的,招聘单位可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请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八、待遇

1.根据县委编办核定的编制办理入编手续,被聘用人员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工资待遇按宾阳县事业人员有关规定执行,包括五险二金、绩效奖金、免费健康体检等。

2.根据《关于印发<宾阳县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通知》(宾办发〔2023〕2号)精神,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享受安家费、住(租)房补贴等相应优惠政策。

九、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形势下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面试、考察、体检等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聘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一、其他事项

(一)严格资格审查验证。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因审查不严、不公造成不良后果,按规定追究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及相关人员责任。

(二)严肃招聘纪律。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

(三)本简章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四)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宾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联系方式

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1-8251285、8229733

招聘咨询电话:0771-8236269(李老师)

0771-8222440(杨老师)

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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