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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劳务派遣辅助类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21 9:42     浏览量:1325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经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辅助类工作人员27名,其中,县人民法院14人,县民政局13人。为保障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此公告: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组织实施。笔试、面试等工作由县外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公示、体检、政审、签订劳动合同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序号

招聘单位

岗位

年龄

学历

人数

1

县人民法院

安保人员

35周岁以下

大专及以上

7人

2

县人民法院

安检人员

35周岁以下

大专及以上

7人

3

县民政局

民政助理员

30周岁以下

大专及以上

13人

(二)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拥护宪法和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2.唐县户口。

3.政治思想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纹身。

5.安保人员:男性,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复退军人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身高170厘米以上;

安检人员:男女不限,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复退军人和有信息技术工作经验人员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

民政助理员:男女不限,30周岁以下(199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反对党的基本路线,有违背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

(2)受过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反动组织、非法组织、迷信组织、邪教组织等其他非法组织或参与其活动的;

(4)有吸毒、赌博、酗酒、色情、纹身或其它不良品行的;

(5)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6)正在接受公安、司法部门调查或处理的;

(7)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8)本人或家庭成员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9)本人与原工作单位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未与原工作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的;

(10)其他不宜招聘为司法辅助工作人员的情形。

四、招聘步骤及程序

(一)公告

在唐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本次招聘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5:1,不能达到该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名额,并通知应聘人员。

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1日8:30至10月25日17:30。

2.报名信息发布网址:http://ruizhirenli.cn。

3.报名咨询电话:0311—68073349。

4.报名的基本程序

(1)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注册(注册时上传个人小二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选择所要报考的岗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根据报名系统提示填报个人信息,并以图片格式(JPEG)上传以下资料:

①正面彩色免冠照片、②二代身份证正反面、③户口本(本人户口页)、④毕业证和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放宽条件报名的高中学历人员仅提供毕业证图片、⑤以放宽条件报名的其他相关证明图片(例如退伍证、工作经验证明等)。

(2)资格初审

提交资料后,工作人员会在24小时内对考生资料进行审核,如审核通过,则进入缴费环节;如未通过,系统会提示未通过原因,报名时间截止前,考生可更改信息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不允许修改信息。

(3)缴纳报名考务费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报名系统提示,微信扫描系统显示的二维码,在报名时间内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缴费时请注明“姓名+出生年月”(例如:张xx199101),并将缴费凭证照片(可手机截屏)上传至报名系统,工作人员24小时内会对缴费情况进行审核,缴费成功后即为报名成功。

5.报名注意事项:网上报名采取诚信报名原则,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始终,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人员组织处分。

(三)笔试

1.打印《笔试准考证》和《疫情防控承诺书》。请及时关注网站http://ruizhirenli.cn通知,并自行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报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考试,缺少证件和承诺书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时事政治、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占总成绩的40%。

3.公布笔试成绩。考试结束后,在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公布笔试成绩,并按招聘名额与面试考生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考生(达不到1:1.5比例时按笔试实际人数确定),末位出现成绩并列时,末位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请及时关注网站http://ruizhirenli.cn通知。

2.资格复审须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书(原来参加过工作的、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提供)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小二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5张,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唐县公开招聘劳务派遣辅助人员报名表》(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一份,以放宽条件报名的人员须提供相应条件的证明(例如退伍证、工作经验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资格复审资料装订顺序:报名表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本人户口页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资格复审:由用人单位、县人社局和第三方机构共同负责,县纪委监委监督,严把复审关。相关人员审核通过后,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1.打印《面试通知单》和《疫情防控承诺书》。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及时关注网站http://ruizhirenli.cn通知,并自行打印,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通知单》为准。考生须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和《疫情防控承诺书》参加面试。

2.面试方法。面试考生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抽签,按抽签号码顺序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占总成绩的60%,时间5分钟。评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

3.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号码,不得报姓名,且严禁将任何资料、通讯工具等带入面试室,否则按作弊处理,取消本项考试成绩。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当天在面试地点张贴,并在http://ruizhirenli.cn发布。

5.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体能测试)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学历(学位)、面试成绩较高者。

(六)体检

体检在唐县劳务输出服务中心指定的县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初检不合格者,可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无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者视为放弃。空缺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学历(学位)、面试成绩较高者的顺序递补。

(七)政审

根据岗位工作性质,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察,政审考察按照聘用派遣人员政审标准和方式进行。政审合格者即列为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

根据政审结果,在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及时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无异议或有人举报但经进一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对在公示期内经进一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因本人放弃由此而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应聘该岗位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总成绩并列时,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学历(学位)、面试成绩较高者的顺序递补。

(九)聘用

唐县劳务输出服务中心和用工单位负责对聘用对象进行岗前业务知识免费培训。聘用对象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到用工单位工作,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用工单位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统一与唐县劳务输出服务中心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期为五年(分两次签订,首次签订为两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再续签三年),由用工单位统一调配使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待遇及管理

(一)工资标准:按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每月1580元执行。

(二)民政助理人员享受乡镇补贴,分三类:一类乡镇600元;二类乡镇900元;三类乡镇1200元。(见附件2)

(三)依照有关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

(四)派遣人员每人每月管理费用60元。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要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次招聘接受社会监督。

县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312-6420616

县人社局举报电话:0312-6421751

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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