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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漯河市面向清华大学2023、2024届优秀毕业生定向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06 15:30     浏览量:851

根据《中共漯河市委办公室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百千万”人才计划助力漯河“十四五”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试行)》(漯办〔2021〕2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以清华大学为重点,探索开辟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引进专业型干部人才“绿色通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数量

1.清华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023、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含选调高校招生分数低于本校统一录取分数线的其他校区或分校、独立学院、网络学院等,以及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和非全脱产学习的毕业生);已有工作经历的,特别是在省、市综合部门或乡镇基层工作过的往届毕业生,纳入定向招聘范围。

2.符合条件的其他“双一流”建设高校博士研究生。

3.名额不限,根据报名、考试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

二、资格条件

招聘对象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务实肯干,勇于创新,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文字综合和沟通表达能力;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4.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硕士、博士研究生本科阶段应为“双一流”高校毕业生;

5.截至2023年6月30日,应届本科生不超过28周岁(199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已有工作经历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者,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网上报名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漯河市“百优计划”人才定向招聘意向表》(见附件)、毕业证学位证或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电子扫描件(应届毕业生如未取得,可推迟至2023年7月1日前提交)发送至河南省漯河市高层次人才定向招聘专用邮箱(31308@163.com)。

(二)资格审查

中共漯河市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及时反馈考生本人。

(三)资格复核和面试

考试以面试的形式进行。在面试报到时进行资格复核,面试对象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学位证或就业协议书原件。

面试实行百分制,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面试成绩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

(五)双向选择

体检合格者,根据本人意愿和专业特长,与意向单位充分沟通协商,开展双向对接,达成初步意向。

(六)考察

双向对接成功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为政治素质、工作表现、学习成绩、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

(七)拟定人选

考察合格的,结合本人意愿、专业特长和工作需要,由中共漯河市委组织部、中共漯河市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提出拟聘用人员安排建议,提交中共漯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通过发布招聘公告网站及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拟聘用人选按照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在漯河市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

四、政策待遇

结合本人意愿,安排到漯河市直事业单位或市属国有企业工作。享受如下待遇:

(一)政治待遇

1.博士研究生。分配到市直事业单位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聘为七级职员(相当正科级职务,下同)。任七级职员一年后,特别优秀的可聘为六级职员(相当副县级职务,下同)。分配到市属国有企业工作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聘为中层正职(相当正科级职务,下同)。任职一年后,特别优秀的可聘为企业副总经理(相当副县级职务,下同)。聘期结束后,可继续留在企业任职或到市直事业单位工作。

2.硕士研究生。分配到市直事业单位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聘为八级职员(相当副科级职务,下同)。任八级职员两年、考核合格的,可聘为七级职员。任七级职员一年后,特别优秀的可聘为六级职员。分配到市属国有企业工作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聘为中层副职(相当副科级职务)。任职一年后,特别优秀的可聘为企业中层正职。聘期结束后,可继续留在企业任职或到市直事业单位工作。

3.本科毕业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定为九级职员(相当科员级职务)。任九级职员一年后,特别优秀的可聘为八级职员。任八级职员两年、考核合格的,可聘为七级职员。任七级职员一年后,特别优秀的可聘为六级职员。

(二)生活待遇

1.博士研究生。3年内每人每月享受1500元租房补贴,按年度发放;3年内购买首套房的,凭购房合同等凭证,一次性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到企业工作的,3年内每人每年享受3万元生活补贴;到高校、职业学校、医院、科研院所工作的,3年内每人每年享受1.5万元生活补贴。

2.硕士研究生。3年内每人每月享受1200元租房补贴,按年度发放;3年内购买首套房的,凭购房合同等凭证,一次性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到企业工作的,3年内每人每年享受2万元生活补贴;到高校、职业学校、医院、科研院所工作的,3年内每人每年享受1万元生活补贴。

3.本科毕业生。3年内每人每月享受1000元租房补贴,按年度发放;3年内购买首套房的,凭购房合同等凭证,一次性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到企业工作的,3年内每人每年享受2万元生活补贴;到高校、职业学校、医院、科研院所工作的,3年内每人每年享受1万元生活补贴。

本次定向招聘工作由中共漯河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中共漯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热忱欢迎有志投身漯河发展的学子踊跃报名!

咨询电话:中共漯河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

0395-311353613027689755

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95-315567815139580168

中共漯河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

中共漯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3日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

1、“百优计划”人才定向招聘意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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