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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利川市第二次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21 9:45     浏览量:1482

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和《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1年利川市第二次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职位

2个街道办事处共公开选调8名公务员。具体职位详见《2021年利川市第二次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利川市级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服务期需满5年,选调生在乡镇服务期需满2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4.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能报考有回避关系的选调职位。

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任职时间、报考年龄等其他涉及到时间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20日。

三、公开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利川市公务员局通过中国利川网、指间利川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开选调公告。各选调单位具体的选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20日至10月2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

符合公开选调条件的人员,经所在机关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名。报考者本人持《2021年利川市第二次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一式两份、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经历证明,到中共利川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股(市机关综合大楼526办公室)报名。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中共利川市委组织部、选调机关负责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人数与职位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予以取消,允许该职位报名人员改报其他职位。

公开选调期间,各选调机关公布咨询电话,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有关咨询。

(三)能力测试

1.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能力测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均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2021年10月30日上午9:00-11:00(考生需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笔试地点:市委党校。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所需的用具请考生自带。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面试公告在中国利川网、指间利川微信公众号统一发布。因考生放弃面试造成缺额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方可列为考察、体检对象。

(四)考察和体检

公开选调采取差额考察的方式,按照考察人数与选调人数1.5: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

各选调单位组织考察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必须在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五)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和选调职位要求,中共利川市委组织部召开部务会研究决定拟调动人员。并将人员名单在中国利川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按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四、公开选调纪律

报名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和《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

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资格或者处分。其中,对报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具体处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五、疫情防控

报名人员须按照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最新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笔试当天进入考点时,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且全程佩戴(身份确认时除外),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接受体温测量、消毒。健康码为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卡,健康状况正常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报告工作人员,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笔试条件的,在工作人员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利川市公务员局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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