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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3-05-06 16:40     浏览量:887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太仓市应急管理局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安全生产执法辅助、应急管理值班值守人员5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考核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

1.安全生产执法辅助人员2名

(1)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2)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限太仓市户籍。

2.应急管理值班值守人员(24小时)3名

(1)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2)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限太仓市户籍;

(4)需值夜班,适合男性。

三、招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无违法犯罪记录,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7)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回避的有关规定;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以及其他不宜从事平台值守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5日-2023年5月11日15:00

2.网上报名:报名入口

3.报名需上传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个人正面免冠照、其他(选传)。

4.报名后请应聘人员确保通讯畅通,每个环节具体事项将以短信形式提前告知。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5.应聘人员应如实并严格按照要求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存在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五、考试及资格复审

1.开考比例: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预审人数按不低于1:3比例开考。不满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

2.资格预审:对照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报名者,可进入下一个招聘程序。

3.考核方式:综合考核(笔试+面试)。

4.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满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5.资格复审: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名者应提供报名要求所需的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面试:成立面试评委小组,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7.综合考核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60%=综合考核成绩。如综合考核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相应标准进行。

2.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等出现缺额时,可在应聘同一职位的报名者中,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录用及待遇

1、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如公示不合格,可在应聘同一职位的报名者中,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新录用人员经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录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解决。新录用人员如在试用期内辞职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可在应聘同一职位的报名者中,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工资待遇:按照太仓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待遇执行。

八、其他

本次招聘具体详情、公告请注意浏览太仓市公共人力资源市场网站http://www.tcrc.com.cn/,不再进行书面通知。

用人单位联系电话:53571682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53123587(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本招聘简章由太仓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太仓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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