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我校园林与建筑学院现面向社会招聘临聘实训管理员1名。具体岗位需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部门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条件 |
园林与建筑学院 | 建筑实训管理员 | 1 |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有初级及以上职称,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建筑类或土木工程专业,热爱工作,吃苦耐劳,综合能力强,寒暑假能值班,听从工作分配。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3年3月1日之后出生)。 |
合计 | 1 |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注意事项
1.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本招聘岗位条件中“年龄50周岁及以下”是指1973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涉及工作经历及其他期限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4月30日。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2023年5月12日。
凡有意应聘者,请填写报名表(附件)并将以下材料的电子稿一并发送至hmmggg@126.com,文件以“岗位+姓名”格式命名。请各位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联系而影响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应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报考人员为国(境)外留学生的,请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考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岗位,请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或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
(5)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2.请应聘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的条件要求,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3.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59-7079-9329
学院官网:www.jxhjxy.com;
电子邮箱:hmmggg@126.com
五、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邮件提交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不合格,取消其报名资格。
2.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个人报名表》1份(需在承诺人处亲笔签名);③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④工作经历证明(含社保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需);⑤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携带材料等事项将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考核方式
建筑实训管理岗考核采取笔试、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结构化面试分别占总分的50%和50%,均采用百分制。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出题范围包括综合基础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省情省策、公文写作、时事政治和热点话题等内容。本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结构化面试)。
2.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言语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临场反应能力和仪态仪表等综合素质及适岗能力等。
3.结构化面试成绩低于75.00分者,不予聘用。考核总成绩低于75.00分者,不予聘用。
4.对放弃面试资格或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员空缺的,从本岗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人员面试。
七、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 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在学院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需诚信体检,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心理测试。体检合格者,学院组织人事处统一组织安排心理测试。
3.考察。对体检、心理测试合格者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3.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4.递补。因体检、心理测试、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在本岗位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及公示。其他原因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八、聘用、待遇
1.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为学校临聘人员,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患重大疾病或精神病者,或不能胜任岗位需要,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2.待遇。享受临聘人员工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