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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厦门集美中学附属滨水学校非在编教师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3-05-06 19:36     浏览量:589

因工作需要,经集美区教育局同意,本校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公开招聘非在编教师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1.中学语文1名顶产假教师。(预计从5月初开始)

2.小学语文1名非在编教师。(预计从5月初开始)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3.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予聘用。

(二)岗位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

2.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3.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水平证书。

三、相关待遇

参照集美区非在编教师统一规定执行。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截至2023年5月底。

2.报名方式:于报名时间内填写《集美区滨水学校招聘非在编教师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数码件以及个人简历发送至学校电子邮箱:bsxxbgszp@163.com,邮件请注明“姓名+应聘学科+电话号码”。

3.联系电话:0592-6193803

五、面试

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择优进入面试。面试由学校统一

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

面试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

3.教师资格证

4.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

六、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

七、聘用

1.根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以上未尽事宜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福建省厦门集美中学附属滨水学校

2023年5月6日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

1、集美区滨水学校招聘非在编教师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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