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说明
招聘岗位为大姚县司法局司法协警,主要工作职责为协助开展司法行政业务活动。不具有公务员、事业人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工作地点由大姚县司法局统筹安排。
二、用工方式及待遇标准
(一)用工方式
司法协警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大姚县司法局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
(二)待遇
工资及社会保险(含“五险”单位缴纳部分)按县司法局现在岗司法协警待遇标准核定和保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2.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备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的精神,具有一定的法律素养,自愿从事司法协警工作;
3.具有本地常住户口的人员;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文身、无残疾、无遗传性、传染性疾病;年龄18周岁至40周岁,身高在160cm以上;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具有较强文字表达能力的大专以上毕业生优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严重违反社会公德或职业道德的;
4.曾因违反聘用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司法协警工作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血亲有被判处刑罚五年以上或者正在服刑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或直系血亲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正在接受调查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司法协警工作的情形。
四、聘用程序
(一)报名: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5月12日前结束。
报名地点:大姚县司法局308室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878-6148592
报名须知: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学历证),近期免冠大一寸彩照2张(背书报考人姓名、身份证号)以及招聘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准确填写提交《大姚县司法局招聘司法协警报名登记表》1份。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笔试:笔试主要对应聘者履行岗位要求进行能力的测试。
(三)体检:根据笔试通过初审后初步确定招录的,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四)政审:按政审条件进行审查(家庭政治历史清楚,本人和家庭主要成员无故意犯罪和严重违法违纪记录)。
(五)聘用:在笔试、体检、政审合格人员中择优录用。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信息统一在以下渠道进行发布,通过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造成报考失误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本次招聘信息在大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大姚法治在线微信官方公众号进行发布。
(二)报考人员必须确保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本公告由大姚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大姚县司法局
2023年5月5日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