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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杭州市临安区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06 20:27     浏览量:1761

为满足我区部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力社保局)将统一组织202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招聘共有48家事业单位,计划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9名。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其他条件及咨询电话详见《2023年杭州市临安区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大和网络教育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考本科学历学位岗位)和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考大专学历岗位)均可报考符合全部条件要求的岗位。

上述相应学历、学位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6.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附件5),并结合岗位职责进行审核。应聘人员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或国外院校的,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可根据相适性和相近性(应聘人员专业与岗位相适性,应聘人员专业与公告发布专业相近性)的原则予以审查,审查通过的,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7.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1日以后出生,有关年龄条件的计算均以此类推)。具体年龄要求以各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为准。

8.面向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范围和对象为:。

9.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聘范围和对象为:①本区经选举产生的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满2年及以上,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②本区经选举产生的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委员连续任职满3年及以上,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在2020年村级组织换届前已经担任村“两委”正职,在换届实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后,改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的人员,其换届后担任村“两委”副职的时间可纳入连续担任村“两委”正职时间计算。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不计入任职时间。

10.面向优秀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招聘范围和对象为:在军队服役满5年及以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返校学习并取得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

11.面向优秀辅警招聘范围和对象为:在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公安辅警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及以上且通过优化提升,现仍在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辅警岗位上的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户籍不限。

12.杭州市户籍(生源地)范围指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含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户籍以2023年5月1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不含当天迁入人员;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并包含在杭高校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浙江省户籍(生源地)范围依此类推。随军家属报考的,户籍不限。

13.部分岗位专项招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体包含以下对象:①2021年、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符合教研厅函〔2019〕1号文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②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14.关于“两个同等对待”: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15.各招聘单位的户籍(生源)、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以《2023年杭州市临安区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明确的为准。

16.其他要求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人员;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报考时具有公务员(含参公)、事业编制身份的,应征得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注册报名,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签署同意报考并盖章的书面证明。

(4)报考时属于委培生(定向生)的,应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后方可注册报名,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签署同意报考并盖章的书面证明。

(5)村(社区)干部在任村(社区)“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对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能报考面向村干部、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的岗位。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

(7)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以下简称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三、招聘程序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查询及改报、缴费确认、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事项

本次招聘报考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网址:https://ks.linan.gov.cn:8011(杭州市临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2023年5月11日上午9时起正式启用。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3年5月11日9时—5月18日16时。

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完成诚信报考承诺,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网上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处理本人近期证件照片(保存后的照片10K左右、长宽为295×413像素),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报考人员只能用二代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本阶段内报考人员可更改个人报考信息,招聘单位暂不做初审,报考岗位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为准。5月11日至5月18日期间,每日6时、12时、18时更新报考人数与计划指标不足8:1或报考人数与计划指标超出80:1的岗位,5月18日当日更新截止时间为12时。

报考人员注册时,如因姓名和身份证号填报有误需修改的,须提交《考生网报个人信息修改申请表》(附件2),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2.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5月19日9时—5月23日16时。

各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网上反馈并注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及改报

时间:2023年5月24日9时—5月26日16时。

已报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改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16时。改报的资格初审时间至2023年5月26日17时结束。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缴费确认

时间:2023年5月27日9时—5月31日16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考务费每人50元,并在该系统查询是否缴费成功。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不足3:1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改报。报考人员自接到通知起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务费。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于2023年5月31日16时前将本人二代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拍照打包(格式:XXX考生退费材料)发送至区人力社保局工作人员邮箱:63778032@qq.com,并电话确认(0571-89541307、89541305),经审核后免除报考费用。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6月6日9时—6月10日9时30分。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笔试须知和考场规则。

6.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注册不报名、不缴费的,报考无效,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为准。截止到2023年5月11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对户籍有限制的岗位。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2)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与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

(3)部分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及其他有效证明为准,工作经历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或曾在军队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累计经历。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时间计入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加项目研究的,视同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起算。

(4)报考人员在注册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等过程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二代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5)本次招聘部分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招聘岗位,工作时间可计算到2023年5月11日(不含)止,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及其他有效证明为准。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任职期、任职资格及职业(执业)资格取得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3年5月11日(不含)。

(6)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注册及报名、查询及改报、缴费确认、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后果自负。

(二)考试办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委托专业考试机构等第三方命题。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及应用》(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

笔试时间:2023年6月10日。

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不按规定时间和考点参加笔试者,视作放弃。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1位,尾数四舍五入)。其中报考杭州市临安区技工学校“电工实训指导教师”岗位入围面试者须先参加岗位技能测试(以下简称测试),测试满分为10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1位,尾数四舍五入),合格分为60分,按照技能测试成绩占30%、笔试成绩占70%合成笔试总成绩;任村“两委”正职报考杭州市临安区太阳镇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任社区“两委”正职报考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公共服务中心“行政管理”岗位的,按照笔试成绩加3分合成笔试总成绩。其中在2020年村级组织换届前担任村“两委”正职,换届实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后,改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的人员,不享受加分政策。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上述规定比例的,按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入围面试对象。笔试存在违纪违规情况的或缺考的,不得入围面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板块和“网上报名系统”公布,考生本人笔试成绩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复审,各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须按照确定的资格复审时间,进行网上资格复审。入围面试对象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提交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全部材料,接受资格复审,网上资格复审提交的材料均为原件扫描件或照片(JPG或PNG格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网上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

资格复审前,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岗位笔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网上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通过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面试通知书和考生面试须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须上传以下材料(与报名表填报一致):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

(3)取得的大专及以上全部毕业证书,其中要求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要求岗位的,报考时取得的最高学历为高中(中专)的,须提交高中(中专)毕业证书;

(4)取得的学士及以上全部学位证书;

(5)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大专及以上全部学历认证书;

(6)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学士及以上全部学位认证书;

(7)留学人员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大专及以上全部学历认证书(学士及以上学位认证书);

(8)其他报考岗位所须提交的证件(证明)、职称(资格)证书。

除上述材料外,下列岗位须分别上传以下材料:

(1)报考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的须提交由所在街道党工委和杭州市临安区民政局签署意见并盖章的书面证明。

(2)报考优秀村干部岗位的须提交由所在镇党委和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组织部签署意见并盖章的书面证明。

(3)报考优秀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岗位的须提交《退役士兵证》及杭州市临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签署意见并盖章的书面证明。

(4)报考优秀辅警岗位的须提交由所在单位和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签署意见并盖章的书面证明。

(5)报考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岗位的须提交所在党组织盖章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书面证明。

(6)报考要求具有工作经历岗位的须提交相应的劳动(聘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等有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部分招聘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除提交相应的劳动(聘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等有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以外,还须提交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工作年限的书面证明。

(7)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教育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的,提供本人签字的书面说明。

(8)具有公务员(含参公)、事业编制身份人员的须提交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并盖章的书面证明。

(9)属于委培生(定向生)的须提交委托培养单位签署同意报考并盖章的书面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合者,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下载面试通知书和考生面试须知的,下载领取面试通知书后确定不参加面试的,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均视作放弃面试,均不再递补。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从面试合格人员中,将笔试成绩或笔试(含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折合百分制,并按笔试成绩或笔试(含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或笔试(含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仍并列时,再加一轮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按岗位将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体检通知书和体检须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下载体检通知书,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招聘岗位有行业标准的可按照相关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体检项目予以核定、收取,并由考生个人承担。对于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不予聘用或者取消聘用的处理,并根据违纪事实,依据有关规定决定是否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编制人员的处理。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照中组发〔2021〕11号(附件4)执行并具体实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对考察人选进行深入考察,全面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的通知要求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在全面审核档案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审核报考人员的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学术评鉴、奖惩等基本信息,审核档案内容是否真实、档案材料是否齐全、档案材料记载内容之间的关联性是否合理以及是否有影响聘用的情形等。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等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考察或者暂停聘用等程序。必要时采用部门联审、民主测评、考察预告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办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真实、准确。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四)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板块和“网上报名系统”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面向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优秀村干部、优秀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优秀辅警招聘的岗位被聘用的工作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最低服务年限期内不得跨主管部门(单位)交流使用,并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或本人书面申请放弃考察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在2年内不得报考临安区事业编制公开招聘考试;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或不能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以上情况均不再递补。

在次年临安区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公告发布时,尚未进行递补公示的,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组织方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教材也不设定考试大纲。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本次事业人员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开设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2.新聘用的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镇(街道)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新聘用的区级部门所属事业工作人员在部门最低服务年限3年(含试用期),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跨单位交流。

3.军队院校学历认定:按照《2023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第五条规定执行。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附件3)和浙江省有关规定执行。

5.根据《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0号)有关规定,本次考试中涉及下列行为的: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的;故意损坏试卷、答题卡(纸),或将试卷、答题卡(纸)、草稿纸带出考场的;抄袭、协助抄袭的;互相传递试卷、答题卡(纸)、草稿纸的;使用禁止自带的通信设备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持假证件参加考试的;让人冒名顶替或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利用通信工具、电子用品或其他技术手段接听、接收或发送考试信息的;与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参与组织作弊的;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伪造、涂改证件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行为的;其他情况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6.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及相关要求均在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s://www.linan.gov.cn)“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板块和“网上报名系统”(https://ks.linan.gov.cn:8011)发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7.报考人员在报考全过程中须确保本人及紧急联系人的手机号码(含电子邮箱)准确且保持24小时畅通,因考生原因导致招聘单位联系不上的,责任自负。

8.本公告由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5757700667

报考咨询电话:详见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附件1)

监督电话:0571—89541307、89541305(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

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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