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公开招聘的编外工作人员目前有4人已辞职。为及时补充因缺额减少的人员,确保城市管理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北流市市政服务中心编外工作人员2名;
2.北流市环卫服务中心编外工作人员1名;
3.北流市园林服务中心编外工作人员1名。
具体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2023年公开补充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服从安排,吃苦耐劳。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曾被劳动教养的人员;曾受过治安处罚的人员;受过行政、党纪处分的人员。
三、招聘范围
面向北流市公开招聘。招聘范围以户籍所在地为准。
四、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发布。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分岗位报名方式进行。请报考者在现场报名前登陆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下载《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2023年公开补充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真实准确的信息后,打印一式二份留存(现场报名时提交1份)。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和面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且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准确。报考者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应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2023年公开补充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粘贴近期1寸白底免冠正面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户口簿复印件,原件备查;
4.毕业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近期1寸免冠正面白底彩色相片2张;
6.在职或与用人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报考者,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需经单位负责人和主管部门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7.已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报名考生,需提供社保缴费清单等证明材料。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307室。
(四)报名资格审核方式
报名资格审核组工作人员对报考者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在报名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其报名;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应对报考者说明原因。报名资格审核需由2名工作人员在报考者提交的证件复印件上签字确认,同时在报名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
(五)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
3.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相关工作知识、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
4.面试时间和地点
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5.面试要求
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6.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当日在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北流市市政服务中心、北流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和北流市园林服务中心张榜公布。
(六)体检和考核
1.确定体检人选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如面试成绩相同,依次以学历高低(普通高校优先)、工作经历累计时间长短先后次序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
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和用人单位组织入围体检人选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按广西入职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3.考核
考核由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和用人单位负责。考核主要通过查阅个人档案、提交证明材料等政审方式进行。
(七)公示及聘用
经面试、体检和考核合格,由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包括招聘单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面试成绩、排名、备注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编外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个人档案。签完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填写《北流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增员表》,于7个工作日内报北流市委编委办、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流市财政局备案。
五、聘用待遇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列入市财政预算,月工资按现行标准执行(含个人应缴社保费),聘用人员和聘用单位应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
六、强化纪律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聘。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其他事项
如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等原因而造成岗位人员空缺的,可在本岗位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核。体检、考核、公示、聘用办法和聘用待遇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八、招聘公告由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775-6235718 (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办公室)
0775-6334823 (北流市市政服务中心办公室)
0775-6333700 (北流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办公室)
0775-6335932 (北流市园林服务中心办公室)
监督电话:
0775-6221065(北流市纪委监察委派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
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