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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体育局综合事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0 2:10     浏览量:592

北京市体育局综合事务中心是北京市体育局直属公益一类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市体育局机关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管理、后勤服务保障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市体育局新闻宣传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市体育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具体工作,协调指导市体育局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单位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光彩北路4号院东配楼。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中心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摄影岗1人(专业技术12级岗位);

(二)安全管理员1人(专业技术12级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健康标准。

4.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5.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的公开招聘和各级重大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条件

岗位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18日17:00止(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材料

(1)《》(请勿修改或转换表格格式)的照片或扫描件。信息须逐项填写、无内容项要注明“无”,报名表右上角插入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本人签字栏内须本人签字。

(2)已获学历、学位证书照片或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照片或扫描件。

(3)本人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如有)、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或扫描件。

(4)所报岗位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及工作履历证明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

将上述报名材料打包成一个压缩包作为附件发送至电子邮箱zsrl@tyj.beijing.gov.cn。邮件主题及压缩包文件名均为:2023年公开招聘+报考岗位+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如未标注致使未成功报名由本人负责。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因提交材料无法辨识致使未成功报名由本人负责。

4.资格审查

我中心将按照招聘基本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各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一般需达到1:3的最低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将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研究决定可正常开考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通过资格审查应聘人员人数达到开考最低比例或经研究正常开考的,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均进入笔试环节;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记录不予通过具体原因,相关材料存档备查,不再逐一通知。

2023年5月19日9:00至2023年5月23日17:00,对考生基本信息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

(二)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相关信息在北京市体育局网站(http://tyj.beijing.gov.cn/)发布。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包括综合素养、基本能力和与聘用岗位相关的知识和综合能力等。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体育局网站公布笔试成绩。笔试全程录像。

2.面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形象仪表以及相关专业能力等方面。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全程录像。

3.合格分数线: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面试范围,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列为考察人选。

(三)岗位递补

因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主动放弃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岗位拟聘用人数与面试人数不足1:5的,可从该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但最多不超过1:5的比例(笔试成绩并列的除外)。

(四)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以综合成绩确定名次,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公布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体育局网站公布面试及综合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应聘人员对已经公布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考试名次有异议的,应在各环节考试分数公布3天内向我中心申请复查,复查范围包括答卷漏评、分数漏记、错记、录入差错、排名差错等。

(七)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于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所涉及的相关费用由应聘者自行负担。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到应聘人员原所在单位采取查阅档案、政审函询、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核实其经历及学历,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九)公示报批

1.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京市体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经公示无异议的,我中心将有关材料报市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核准、调入和备案手续。经批准后,中心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应聘人员应按照我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一般应在30天内配合完成体检、考察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十)中心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

四、需说明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按照我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完成应聘材料填报、考核、体检、档案审查、政审、聘用等工作。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的,视为主动放弃应聘。

(二)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三)社会人员在报名应聘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须协助聘用单位及时办理行政关系调入手续。

(四)对于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国(境)外留学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上传专业证明材料,包括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我中心根据职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有关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我单位不提供集体户口落户。

五、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联系人:纪老师、胡老师

联系电话:010-63034537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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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体育局综合事务中心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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