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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县2023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招募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5-10 3:28     浏览量:773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福建省民政厅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的通知》(闽民建〔2023〕4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组织实施2023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招募考核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募计划

根据《三明市民政局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的通知》(明民〔2023〕37号)文件,今年市里下达我县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6名,服务期限2年。

县(区)

指标

具体服务社区

招募名额

宁化县

6

翠江镇南街社区居委会

1人

翠江镇双虹社区居委会

1人

翠江镇中山社区居委会

1人

城郊镇滨江社区居委会

1人

城郊镇东山社区居委会

1人

城南镇城南社区居委会

1人

二、组织招募

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报名参加招募的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派遣低保、低收入家庭、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岗位所在地县(区)、乡镇(街道)生源的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残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招募对象为2023年本市生源的省内及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本专科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服从分配,志愿到社区从事工作;遵纪守法,敬业奉献,作风正派;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2.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善于沟通,有较强的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

3.往届高校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即在1998年7月3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至28周岁(即在1995年7月31日后出生),应届高校毕业生无此要求。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保证两年服务期内能正常履职。如不能保证两年服务期的完整性,期满不予以考核,不享受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的优惠政策。

5.报名人员须在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研究生放宽至12月31日);未获得毕业证书的,将取消派遣资格。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4月27日至5月16日(正常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宁化县中环中路133号财福源广场6楼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

联系人:吴晓娟

联系电话:0598-6830569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2)邮寄报名。用快递邮寄报名材料,信件到达时间不得超过5月16日,并请报名人员于5月16日前本人及时与县民政局工作人员电话核实信件是否到达报名处。

3.表格下载

报名前可登录三明市民政局(mzj.sm.gov.cn)、三明市人社局(rsj.sm.gov.cn)网站或福建民政厅网站(mzt.fujian.gov.cn)下载并填写《三明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报名登记表》

4.证件材料

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1)家庭户口本、本人身份证;(2)近期同版一寸免冠照片2张;(3)就业推荐表;(4)应届毕业生须经大学毕业院校所在院(系)党组织、高校就业办在《三明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报名登记表》(附学习成绩单)上签署意见后参加报名;(5)获得省部级、市级(含校级)、院(系)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6)团员证或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7)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以低保证件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凭证为准。以上第(5)、第(6)、第(7)项没有的可以不提供。

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1)家庭户口本、本人身份证;(2)近期同版一寸免冠照片2张;(3)就业报到证和毕业证书;(4)《三明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报名登记表》;(5)获得省部级、市级(含校级)、院(系)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6)团员证或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7)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以低保证件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凭证为准。以上第(5)、第(6)、第(7)项没有的可以不提供。

以上报名材料除报名登记表提供原件外,其他材料均提供复印件。

5.报名要求

符合招募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规定期限内选择合适的岗位报名。报名人员要详细阅读相关招募文件,填报具体服务社区,并对本人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所填信息与岗位要求不符或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和派遣资格。

(三)审查考核

1.资格审查。5月17日—5月18日,由县民政局组织进行资格复核。报名者需持有关证件原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应届生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报到证》)到宁化县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股进行资格复核。

2.考核。为加强对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招募考核工作的领导,确保招募工作公平、公正、科学、有序推进,成立宁化县2023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负责具体考核工作。考核采取笔试方式,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人选。具体如下:

1.笔试时间:5月20 日上午9:00至11:00

2.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地点:宁化县委党校。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于5月20日上午8:10前到考点核验身份。考生迟到超过30分钟一律不得入场。

4.准考证领取:考生请于2023年5月19日正常上班时间到县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股领取准考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领取。

5.考生必须严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有关要求应考,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确定人选

本次我县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招募6名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志愿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人选。总得分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名以上(含2名)报考者总得分相同时,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考者学历,获奖情况,是否担任学生干部等综合资料研究确定。同时,为确保我县各社区招募计划合理化,将各社区招募计划进行合并招募。

(五)体检

由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选。

6月1日—6月10日,由三明市民政局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入选的高校毕业生进行体检。按照招募计划数1:1的比例由三明市民政局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缺席者取消招募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候补人员按照考生考核情况依次递补,并进行相应的体检。

(六)公示

6月11日—6月25日,市民政局根据体检情况,在三明市民政网站对拟招募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招募人员。

(七)签订协议

6月26日—7月4日,由市民政局组织入选的毕业生签订《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协议书》,并将名单上报省民政厅备案。

(八)岗前培训

7月5日—7月10日,由省民政厅统一组织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进行岗前集中培训,具体培训时间由省民政厅通知。

(九)派遣报到

7月11日前,三明市民政局派遣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到服务社区所在的县民政局报到。县民政局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做好服务社区毕业生的接收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待遇保障和服务管理

服务期间待遇保障、服务管理等政策支持有关事项详见《三明市民政局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的通知》(明民〔2023〕37号)有关规定。

附件:宁化县2023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宁化县民政局宁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7日

附件:宁化县2023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吴 晖(县民政局局长)

副组长:吴亦玉(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丹萍(县民政局党组成员)

赖日连(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徐 浩(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管理股股长)

吴晓娟(县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股股长)

张望强(县民政局办公室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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