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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妇幼保健院委托萍乡市民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21 9:59     浏览量:1495

因工作需要,特此委托萍乡市民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消毒供应室工作人员2名

岗位职责:

严格遵守和执行消毒、灭菌、隔离制度和物品保管制度,工作积极主动,服从科室安排。

1、负责收集、发放各科室器械物品,对器械分类进行初洗、酶洗、浸泡、润滑、干燥

2、负责各种布类打包

3、负责低温、高温灭菌

4、负责腔镜器械、外来器械的清洗消毒

应聘条件:

1、30周岁及以下;中专及以上学历;医学相关专业(医、药、护、技);男性;身高1.65米及以上。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3、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和协作精神。

4、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知识及其他资格条件。

5、身心健康,能满足应聘岗位条件。

工资待遇:

基本工资为萍乡市最低工资标准1730.00元/月,享受节假日加班费、中餐补助、绩效及其他福利。

试用期仅有基本工资,试用期后考核合格者根据考勤和考核结果核发绩效工资。

所有岗位人员试用期后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按社保部门核定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缴纳。

(二)早教老师4名

应聘条件及岗位职责:

1、35周岁及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或教育专业或心理专业或体育专业或音乐专业等相关专业。

2、对能力训练有一定的了解,具有一定的英语能力。

3、热爱早教事业,敬业爱岗,爱孩子,爱学习,爱分享,热情有活力,容貌端庄大方有亲和力。

4、有良好的沟通能力、组织能力和应变能力,有较好的表现力、乐感和创造力。

5、有极强的责任心和爱心,能适应早晚班周末不休息,休息日设在平时或倒班休息。

6、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7、身心健康,能满足应聘岗位条件。

工资待遇:

基本工资为萍乡市最低工资标准1730.00元/月,根据工作能力评级面试确定等级,确定基本工资,最低不低于1730,餐补,全勤奖,绩效和其他福利。

试用期仅有基本工资,试用期后考核合格者根据考勤和考核结果核发绩效工资。

所有岗位人员试用期后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按社保部门核定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缴纳。

(三)早教课程顾问3名

应聘条件及岗位职责:

1、35周岁及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从事过早教、托育和校外培训机构相关销售工作。

3、热爱早教事业,敬业爱岗,爱孩子,爱学习,爱分享,热情有活力,容貌端庄大方有亲和力。

4、有良好的沟通能力、组织能力和应变能力,有较好的表现力、创造力。

5、有极强的责任心和爱心,能适应早晚班周末不休息,休息日设在平时或倒班休。

6、身心健康,能满足应聘岗位条件。

工资待遇:

基本工资为萍乡市最低工资标准1730.00元/月,根据工作能力评级面试确定等级,确定基本工资,最低不低于1730,餐补,全勤奖,绩效和其他福利。

试用期仅有基本工资,试用期后考核合格者根据考勤和考核结果核发绩效工资。

所有岗位人员试用期后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按社保部门核定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缴纳。

二、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采用自愿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报名表,本人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毕业证等符合岗位需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0日-2021年10月26日(工作日上班时间8:00-12:00和14:00-17:30);

2.报名地址:萍乡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405室(萍乡市文昌路66号),联系电话:0799-6880802,联系人:王老师 兰老师

(二)资格审查

萍乡市民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对应聘对象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查,若发现应聘对象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有不能应聘的情形,将取消应聘对象的报名资格并通知本人。

(三)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以面试方式进行,时间待通知。

(四)体检和政审

面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和政审环节人员。

1.体检

萍乡市民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根据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通知其本人在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政审考察

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由当地村、街道办事处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现实表现证明。发现有违法乱纪、道德败坏或不能聘用的情况的,取消其受聘资格。

(五)公示

体检和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试用和试用期待遇

招聘领导小组按照规定和标准,根据各环节考察情况综合考虑,择优确定试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

四、正式聘用和有关待遇

试用合格后与萍乡市民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期限为1年,每年进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由用工单位提出取消聘用意见。

五、投诉电话:0799-6234009/15207997818

萍乡市妇幼保健院

萍乡市民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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