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拟向社会招聘2名劳务派遣性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与法律;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3.具有良好的品行,思想上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组织纪律和保密意识强;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有就业经历的报名人员应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聘用后人事关系转入闽清县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管理。
二、岗位要求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工商管理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年龄35周岁以下,性别不限;工作经历2年及以上(以报考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社保缴费记录清单为依据)。
三、管理模式
劳务派遣人员日常工作由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实行劳务派遣制用工方式,与闽清县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薪资待遇
人员薪资待遇按照闽清县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统一标准执行:
1.试用期间,薪资约2100元/月;
2.在正式聘期内,薪资待遇按照闽清县劳务派遣人员统一标准执行,另外还可享受绩效奖、餐补等。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请报名人员将《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电子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拍照图片或扫描件;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综合查询被执行人的查询结果截图等材料打包发送至mqxfgjbgs@163.com,打包文件名为:报考+姓名(如:报考+XXX)。报名材料文字图片要求清晰可辨,材料不清晰、不齐全或报名表填写不完整则视为审核不通过。报名时间:2023年5月12日前。
六、招聘方式
1.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对应聘报名人员资料进行收件并审核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
2.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根据岗位的工作特点和要求,现场测试应聘人员业务能力、协调能力以及应急处置能力;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根据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在政府网站或部门网站公示5天,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予以录用,电话通知录用人。
七、其他事项
联 系 人:郑智滔 联系电话:22332107
联系地址:闽清县西门街50号(县政府大楼一楼)
邮 箱:mqxfgjbgs@163.com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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