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岗位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阳新县现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招聘12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各单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阳新县2023年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1、报名者除须符合《岗位表》规定的年龄、专业、学历、工作经历等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报名人员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
(3)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名时不限毕业院校,按国内相同或相近专业报名;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国家招考公务员的体检标准。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正在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审计的;
(4)在各级公务员考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已在阳新县内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
(8)现役军人、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9)不能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劳动(人事)关系的;
(10)具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情形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2日至5月18日
(2)报名地点:原则上采取现场报名,考生提供所有报名材料到各用人单位进行现场报名,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后加盖公章。
(2)报名材料:考生需下载《阳新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提供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所有报名材料一式三份(报名登记表必须粘贴近期红底或蓝底登记照3张)。每人限报1个岗位。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可取得证书的证明。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须确保提供资格审查的资料真实可信。各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及报送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每个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经研究,可取消、核减或保留。
3、考试。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县人社局组织。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5:5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1)笔试
①时间:2023年6月3日
②地址:见准考证
③内容:笔试考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卷面总分100分。考生在笔试缺考、零分或考试被记录违纪的,不能进入面试。笔试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在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题本难易程度、考生成绩分布等情况划定。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若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若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达到3:1比例,则按招聘岗位3倍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若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未达到3:1比例,则参加笔试人员全部入围面试人选。面试所有岗位均设置最低合格控制线,考生面试分数达到70分及以上的,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对达不到最低合格控制线的,不能进入下一阶段。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通过加试确定人选,加试方式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决定。
4、体检、考察
按考生综合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10号)规定执行,费用自理。
(2)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根据岗位需要,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是否进行递补。
5、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阳新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未能按要求出具相关资料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2.对本次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相应处理。
3.阳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x.gov.cn/)为本次招聘工作的指定网站,有关信息以上述网站发布为准。
中共阳新县委组织部
阳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