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盱眙县公证处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是依法设立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为适应公证事业发展需求,更好为广大群众提供公证服务,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公证助理(编外性质),现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有法律相关行业从业经验者优先。
7.不得应聘的情形: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透明、择优聘用”的原则,采用综合面试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5月10日—5月3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00 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盱眙县天鹅湖路8号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江苏省盱眙县公证处)。
4.报名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学信网”注册打印);(3)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原件及复印件或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相关证明材料;(4)个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2张。
(二)综合面试
(1)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在面试现场,由考官进行综合测试。
(2)面试人员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顺序,由考官现场打分。
(三)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拟招聘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如因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盱眙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与江苏省盱眙县公证处订立劳动合同。
三、聘用与待遇
(一)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及时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按缺额数进行递补。
(二)对被确定为聘用对象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待遇为基本工资,不参与绩效分配。试用期满待遇为基本工资5000元(税后)起加绩效,五险一金及员工福利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政策执行。被聘用人员在本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四、招聘咨询
咨询电话:0517-80912335。
本公告由江苏省盱眙县公证处负责解释。
江苏省盱眙县公证处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