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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广西桂平市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中学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2 16:41     浏览量:648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全力以赴打好“稳就业保民生攻坚战”,加快推进桂平市高质量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贵人社发〔2018〕54号)等文件精神,我市决定组织有关中学到广西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教师36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本次招聘面向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对口且持有相关从业资格证书的2023届及2021、2022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二)已签约桂平市教育局所属公办学校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除符合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同时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要求详见《2023年上半年广西桂平市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中学教师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3年5月20日(周六)9:30-12:00;

(二)地点: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李园前广场。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签约等程序进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免笔试岗位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超10人的需参加本次统一笔试筛选,未超10人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招聘活动当天上午9:30-12:00。

2.提供材料:《2023年上半年广西桂平市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中学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2)并亲笔签名、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获奖证书、资格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

研究生同时提供大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海外留学生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的学历证明(如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取得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必须在聘用前取得学历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时不能提供毕业证的,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成绩表及其他有效证明,但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也可以报名,但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证件的复印件1份,并现场核验原件。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严格审核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三)笔试

1.确定笔试人选

现场报名结束后,需笔试的岗位以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确定为笔试人选。

2.笔试时间、地点

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以招聘单位电话通知为准。

3.笔试内容、方式

笔试内容: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笔试成绩当天在考点公布。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

(四)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未达到1:3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进行面试。面试入围人选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同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以招聘单位电话通知为准。

3.面试内容、方式

面试内容为应聘岗位对应学科课程,面试采取讲课(试讲)方式进行。备课时间15分钟,面试时间12分钟。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60分为合格,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考核程序。

面试成绩当天在考点公布。

(五)签订意向协议书

根据同一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签约人选。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与拟聘人员签订《签约协议书》。

(六)考核

按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根据面试分数合格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要求,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聘用

经过考核、体检合格和公示无异议的,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因考生考核、体检等出现不合格或提出自愿放弃时,可按面试合格成绩(同专业、同考场)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规定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合同资格;对已签订聘合同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二)应聘人员对所提交的材料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报名或面试资格,如已签订教师聘用合同的,则取消聘用合同。

(三)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透露本人姓名、籍贯、父母姓名。如报告,只能表述面试序号(如:我是xx号考生)。

(四)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过程中须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有变化应及时通知招聘单位,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五)本公告在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gxgg.gov.cn/)、桂平市人才网(https://gp.gxrc.com/)等相关政府网站发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桂平市赴外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桂平市教育局人事股,0775-3388037。

附件:1.2023年上半年广西桂平市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中学教师计划表

2.2023年上半年广西桂平市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中学教师报名登记表

2023年上半年桂平市赴外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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