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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广西壮文学校广西民族高中2023年度公开招聘实名编制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5 16:19     浏览量:797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广西壮文学校、广西民族高中)三块牌子一套人员,集职业教育和基础教育于一身,直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是自治区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三星级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位于南宁市武鸣区城厢镇灵水路1号,占地面积165亩,教职工近300人,在校学生5000余人。学校校园环境优美,办学条件优越,师资力量雄厚,民族特色鲜明,曾被授予“全国民族教育先进集体”“第三批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校”“第四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学校”“全国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自治区民族文化教育示范学校”“广西品牌专业立项建设学校”“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自治区级示范校”“广西首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试点学校”“自治区卫生优秀学校”“区直机关文明单位”“广西中职学校民族文化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基地”“首府花园式单位”“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创作基地”“南宁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班工作成绩卓越奖(连续四年获得)”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教师12名,具体岗位见《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广西壮文学校广西民族高中2023年度公开招聘实名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条件;

(五)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六)应聘教师岗位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学位,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2023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的,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前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取消面试资格;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七)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3年5月26日。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主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mzw.gxzf.gov.cn),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广西壮文学校网站(www.gxzwxx.com)和广西民族高中网站(www.gxmzgz.com)同时公开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岗位排名)在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广西壮文学校网站(www.gxzwxx.com)和广西民族高中网站(www.gxmzgz.com)发布。

(三)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等事宜在主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mzw.gxzf.gov.cn),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广西壮文学校网站(www.gxzwxx.com)和广西民族高中网站(www.gxmzgz.com)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 5月26日至2023年5月31日(含双休日)下午17点30分止。

2.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广西南宁市武鸣区城厢镇灵水路1号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广西民族高中弘德楼310人事科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6222989。

3.报名方式:应聘者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

4.现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广西壮文学校广西民族高中2023年度公开招聘实名编制教师报名表》一式2份;

(2)身份证(必备)、学历证(必备)、学位证(必备)、教师资格证(必备)、职称证、荣誉证书原件(原件查验后退还应聘者)和复印件(一式2份);

(3)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

(4)2张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相片(准考证用);

(5)2023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前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取消面试资格;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5.应聘人员必须保证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则取消相应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应聘人员本人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6.报名费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0〕269号)规定,参加笔试人员,考试费每人50元,应聘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时通过现金方式缴纳。

(二)资格审查及准考证

本次招聘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试前将通知应聘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笔试程序。如出现招考岗位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要求的,需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或因特殊情况需降低开考比例、调整招聘时间安排或增加考试考核环节的,经报请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核准后方可调整。

1.笔试形式及考试时间: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笔试时间为2023年6月10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2.笔试内容和成绩:笔试内容是教育理论知识和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共100分(其中教师职业道德和教育理论知识占15分,相应学科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占85分);笔试成绩作为进入面试程序的条件并计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进入面试人员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将在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网站和广西民族高中网站公布。

3.笔试地点: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广西民族高中弘文楼。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于2023年6月13日前在学校网站公布。

(四)面试(教学能力或技能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每个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2023年6月16日前在学校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计入综合成绩。如某一岗位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经报请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核准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1.面试内容:

试讲(说课形式):应聘人员试讲高中(或中专)学科内容。试讲应从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和教学特色等几个方面(包括仪表仪态、语言表达、心理素质、应变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等)进行考评。说课时间为10分钟以内。

2.面试顺序和成绩:应试人员临时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采取100分制评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为2023年7月2日(星期日),面试地点在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广西民族高中弘文楼。

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并及时在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广西民族高中网站公布全部考生的综合成绩及岗位排名。因应聘人员缺考,面试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应聘人员成绩均需达到该岗位面试满分值70%(含)以上(即70分及以上)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含)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五)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的高低,依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的人员(考核执行最低控制分数线,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考核、聘用)。综合成绩并列的,根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四舍五入前),面试成绩再并列的,采取现场加试的方式确定。

考核以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同考核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社区(村)情况介绍等形式进行。着重对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方面进行考核,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核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人数的,从该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体检

考核结束,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后,按招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组织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

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在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如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则在该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八)公示

考核和体检合格的人员,将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网站、广西民族高中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按规定办理聘用的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771-6222989;联系人:牙老师、吴老师。

六、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形势下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违反其他纪律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人事处0771-5866837  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 0771-6233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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