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校2023年度第二轮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河池学院坐落于风景秀丽、交通便利的桂西北历史文化名城、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壮族歌仙刘三姐的故乡——广西河池市宜州区。学校的前身是创建于1951年的广西省宜山师范学校,历经广西宜山专区师范学校、柳州师专、广西河池地区宜山师范学校(后更名为广西宜州民族师范学校)、河池师范专科学校、河池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办学阶段,2003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在河池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与宜州民族师范学校合并的基础上建立河池学院,升格为本科层次,实行自治区与河池市共建、以自治区为主的管理体制,是自治区本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学校2011年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3年成为广西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2016年成为自治区层面整体转型发展试点高校,2019年完成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学校现有校园面积约600亩(另有正在规划建设的新校区3000亩),全日制在校生16000多人,设有13个二级学院和3个教辅单位,50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36名,具体岗位要求见《河池学院2023年度二轮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港澳台居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过硬。
3.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备在高等院校从事相关工作的知识水平和能力。
5.符合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和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人员。
5.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人员。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人员。
上述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如隐瞒相关事项报考并参加考试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港澳台居民报名按《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台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信息发布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才网(https://www.gxrc.com)、河池学院网站(https://www.hcnu.edu.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河池学院网站(https://www.hcnu.edu.cn/)发布。
(三)发布时间从挂网之日起,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其余调整岗位招聘条件、增加招聘计划或延长报名时间等情形的,在原公告发布范围发布变更公告。
《河池学院2023年度第二轮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中的相关学历证书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首日;“以下”、“以上”均包含本级。
五、招聘流程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综合考核、体检、确定拟聘人选、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依次进行。具体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只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邮寄等其他形式报名;应聘人员每位限报一个岗位,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2.报名时间:2023年5月24日-2023年5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3.网上报名地址:
http://wj.hcnu.edu.cn/s/LDKf6RUY
4.按照岗位具体条件对口报名,报名材料包括:
(1)填报《河池学院2023年度第二轮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在线填写及word版填写。
(2)身份证扫描件。
(3)符合岗位要求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海外留学人员还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报考人员为2023届应届毕业生,可以使用学信网带二维码的学籍证明报名)。
(4)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职称证书、中共党员证明(附件4)、已发表的论文、毕业论文(2023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论文初稿)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应聘材料第1项原格式电子版,第1项材料手写签名版和第2-4项材料按顺序排列合并为一体,并转换成PDF格式,命名为:XXX(姓名)应聘XXX(岗位名称)相关材料。
应聘者请将材料按顺序打包为一个压缩包,应聘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上传至指定位置,压缩包主题命名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应聘材料系统提交成功后,可电话确认是否收到报名材料。
5.考试收费:本次考试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二)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于报名结束后10天左右在河池学院网站(https://www.hcnu.edu.cn)上公布符合考试人员名单。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全而造成的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聘用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招聘岗位按招聘人数和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不少于1:3的比例开考。
如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人事处报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定是否开考。
各岗位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详见《河池学院2023年度第二轮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要求等具体事项将在河池学院(https://www.hcnu.edu.cn/)网站另行通知。
各科目考试原始分数满分为100分。考试科目为试讲的岗位,考试总成绩为试讲的实际得分。考试科目为笔试+面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各科目折合比例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科目为专业考核+试讲的岗位,考试总成绩各科目折合比例为:总成绩=专业考核成绩×40%+试讲成绩×60%。
各招聘岗位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人选,考试科目《试讲》、《专业考核》、《面试》不满70分者不能入围综合考核,考试总成绩不满70分者不能入围综合考核。考试科目为试讲的岗位,若末位考生出现试讲分值相同时,现场加试,由考官随机对考生进行专业提问并做出打分,分值高者进入综合考核环节;考试科目为笔试+面试的岗位,若末位考生出现总成绩相同时,面试分值高者进入综合考核环节;考试科目为专业考核+试讲的岗位,若末位考生出现总成绩相同时,专业考核分值高者进入综合考核环节;若末位考生出现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专业考核成绩、试讲成绩)均相同时,则另行组织加试面试,由考官再次对考生就行专业面试并做出打分,分值高者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考试结束后24小时内,考生的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以及入围综合考核名单在河池学院网站(https://www.hcnu.edu.cn)上公布。
(四)综合考核
学校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选。由学校组织相关专业专家组成考察小组,对应聘者的综合素质、政治思想等方面进行考核,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体检
学校组织进入综合考核人选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11号)及相关规定执行。对证件不齐或不按时体检报到的应聘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确定拟聘人选
结合综合考核和体检结果,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七)递补
如有放弃拟聘资格、放弃综合考核或综合考核不合格、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人员,可经学校研究批准后按岗位排名依次递补,同时对递补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无合适替补人选,则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八)公示
体检合格者在广西人才网(https://www.gxrc.com)、河池学院网站(https://www.hcnu.edu.cn)面向社会公示7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后,对经公示期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应聘者对提交审核的报考信息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招聘过程中,凡发现填报信息或提供的材料存在虚假不实的,学校有权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视情况在一定年限内不再接受该考生的报考申请。
(二)本次招聘各环节信息均通过河池学院网站(https://www.hcnu.edu.cn)发布,不安排电话或短信通知,请各应聘者及时关注网上相关通知。
(三)此次公开招聘的拟聘人员,须在公示结束后两个月内到校报到。超过期限后按自动弃权处理。
七、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8-3143700。
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老师、杨老师,0778-3144681。
以上电话联系时间均为工作日,上午8:30-12:30;下午14:40-17:40。
河池学院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