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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平南县赴外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5 16:40     浏览量:58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人才强县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大招才引智力度,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贵人社发〔2018〕54号)等文件精神,我县决定组织部分事业单位赴广西大学招聘急需紧缺人才83人。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对口的2023届及2021、2022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除符合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同时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要求详见《2023年上半年平南县赴外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3年5月20日(星期六);

(二)地点:广西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签约、考核、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岗位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20人的需参加本次统一笔试筛选,未达20人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招聘活动当天上午9:00—12:00。

2.提供材料:《2023年上半年平南县赴外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并亲笔签名、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获奖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

研究生同时提供大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海外留学生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的学历证明(如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取得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必须在聘用前取得学历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时不能提供毕业证的,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成绩表及其他有效证明,但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证件的复印件1份,并现场核验原件。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照《2023年上半年平南县赴外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附件1)的岗位条件要求以及有关政策规定,严格审核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三)笔试

1.确定笔试人选

岗位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20人以上的需参加笔试筛选。

2.笔试时间、地点

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以招聘单位电话通知为准。

3.笔试内容及方式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测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当天在考点公布。

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

(四)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岗位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20人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20人以上的笔试筛选岗位,笔试结束后按开考比例1:3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开考比例1:3且确需开考的,需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同意后,方可开考。面试入围人选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同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以招聘单位电话通知为准。

3.面试方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步招聘程序。面试成绩当天在考点公布。

(五)签订意向协议书

根据同一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签约人选。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与拟聘人员签订《签约协议书》。

(六)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按照面试分数合格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核人选。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高的确定考核人选;再次并列时,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确定考核人选。

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要求,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平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聘用

经过考核、体检合格和公示无异议的,按权限分别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引进人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最低服务期限合同,期间不得申请调离我县。

因考生考核、体检等出现不合格或提出自愿放弃时,可按面试合格成绩(同专业、同考场)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已签约平南县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二)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规定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合同资格;对已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三)应聘人员对所提交的材料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报名或面试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则取消聘用合同。

(四)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透露本人姓名、籍贯、父母姓名等信息。如报告,只能表述面试序号(如:我是xx号考生)。

(五)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必须保持通讯畅通(面试时除外),如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不接听等而造成的后果则由应聘本人承担。

(六)本公告在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gxgg.gov.cn/)、平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nxzf.gov.cn/)等相关政府网站发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2023年上半年平南县赴外招聘急需紧缺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5-7861016、0775-7867700。

附件:1.2023年上半年平南县赴外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

2.2023年上半年平南县赴外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2023年上半年平南县赴外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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