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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师范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6 1:10     浏览量:954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动学院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8名教师及工作人员。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遵循“以岗定人、考用一致”方针,按照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报考人员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制度。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15日以后出生),岗位代码为:202320101和202320102的专职学生辅导员岗位中具备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且具有4年以上高校专职学生辅导员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6.部分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按实际参加时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5.曾有师德失范行为或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上饶市内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原为上饶市内在编人员且辞职未满6个月的(即2022年11月15日以后辞职的);

9.通过了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引才考试并签约的;

10.未获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的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

11.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12.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计划

(一)教学科研类专业技术岗位

序号

部门

岗位

类型

岗位代码

专业条件

(代码、名称及方向)

计划数

学历、学位要求

1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教学科研

202310101

(050301)新闻学/(050302)传播学/(0552)新闻与传播

1

硕士研究生

2

历史地理与旅游学院

教学科研

202310201

(0603)世界史(古代史方向)

1

硕士研究生

3

外国语学院

教学科研

202310301

(05021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教学法方向)

1

硕士研究生

4

教育科学学院

教学科研

202310401

(040104)比较教育学

1

硕士研究生

5

教学科研

202310402

(040102)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类专业

1

硕士研究生

6

教学科研

202310403

(040105)学前教育学

1

硕士研究生

7

经济管理学院

教学科研

202310501

(120201)会计学/(1253)会计

1

硕士研究生

8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教学科研

202310601

(0701)数学类/(045104)学科教学(数学)

1

硕士研究生

9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教学科研

202310701

(045114)现代教育技术

2

硕士研究生

10

体育学院

教学科研

202310801

(0403)体育学类(体操方向)/(0452) 体育类(体操方向)

1

硕士研究生

11

教学科研

202310802

(1302)音乐与舞蹈学(体育舞蹈方向)/(1351)艺术类(体育舞蹈方向)/(0403)体育学类(体育舞蹈方向)/(0452)体育类(体育舞蹈方向)

1

硕士研究生

12

音乐舞蹈学院

教学科研

202310901

(135101)音乐(竹笛演奏方向)

1

硕士研究生

13

教学科研

202310902

(135101)音乐(美声唱法方向)

1

硕士研究生

14

美术与设计学院

教学科研

202311001

(130401)美术学(国画方向)/(135107)美术(国画方向)

1

硕士研究生

15

教学科研

202311002

(1305)设计学(数字媒体方向)/(135108)艺术设计(数字媒体方向)

1

硕士研究生

16

教学科研

202311003

(130401)美术学(书法方向)/(135107)美术(书法方向)

1

硕士研究生

17

教学科研

202311004

(130401)美术学(油画方向)/(135107)美术(油画方向)

1

硕士研究生

(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序号

部门

岗位

类型

岗位代码

专业条件

(代码、名称及方向)

计划数

学历、学位要求

其他条件

1

学生工作处

专职学生辅导员

202320101

专业不限

4

硕士研究生

男性,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

2

202320102

专业不限

3

硕士研究生

女性,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

3

计划财务处

非教师专业技术

202320201

(120201)会计学/(125101)工商管理/(1253)会计

2

硕士研究生

要求具备中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且具有4年以上高校工作经历

4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非教师专业技术(实验员)

202320301

(0854)电子信息/(0803)光学工程/(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类

1

硕士研究生

要求具备相关行业企业工作经历


(三)相关说明

1.以上岗位中的专业条件请参考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中对应的代码和专业,其中专业条件中4位学科专业代码的XX学类或XX类包含其下设的6位学科专业代码的专业,如:(0701)数学类包含(070101)基础数学、(070102)计算数学、(07010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070104)应用数学和(070105)运筹学与控制论。

2.应聘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报考岗位专业和代码一致。如考生所学的专业未列入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可选择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中相近专业报考,考生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册等佐证材料。岗位专业条件中如涉及方向的,考生在报名时要求提供与该专业方向有关的佐证材料。

3.国(境)外留学人员可选择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等佐证材料。

4.应届硕士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要求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在国(境)外学习的应届毕业生要求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5.以上岗位条件由上饶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请发送邮件至srsyrsc2017@163.com。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5月26日下午17:30

(二)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上饶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

2.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学习、工作和教学经历,科研业绩等);

3.个人身份证;

4.学历、学位材料:

(1)历届毕业生提供:

①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②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

③硕士研究生阶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硕士研究生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前学习阶段的毕业证书;

⑥前学习阶段的学位证书;

⑦前学习阶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⑧前学习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⑨如所学专业未列入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选择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提供所在学校(学院)、研究生院(部)或教务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成绩册。

(2)应届毕业生提供:

①所在学校(学院)、研究生院(部)或教务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成绩册;

②前学习阶段的毕业证书;

③前学习阶段的学位证书;

④前学习阶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前学习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国(境)外留学人员提供:

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②国(境)外毕业证书;

③国(境)外学习课程成绩册原件,非中文的学习课程成绩册提供具有资质翻译机构盖章的翻译件;

④前学习阶段的毕业证书;

⑤前学习阶段的学位证书;

⑥前学习阶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⑦前学习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⑧如前学习阶段也为国(境)外的,按第①、②和③条提供材料。

(4)以上材料中《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要求为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且在有效期内。

5.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各种奖励证书及反映本人学术水平和成就的论文、论著、科研成果,正在进行的科研项目证明书以及阶段性成果等;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名时须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7.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1)专业条件一栏中标记有“(XX方向)”的岗位,考生要求提供与专业方向有关的佐证材料,如在校课程成绩单、专业作品、资格证书、参赛获奖证书等。

(2)岗位代码为:202320101和202320102的专职学生辅导员岗位要求考生提供中共党员证明材料,证明由本人组织关系所在的基层党组织开具。如属放宽年龄限制的考生,除要求提供中共党员证明材料外,另需提供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高校专职学生辅导员工作经历年限材料(所在高校人事部门开具)或在高校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缴存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

(3)岗位代码为:202320201的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要求考生提供中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高校工作经历证明年限材料(所在高校人事部门开具)或在高校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缴存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

(4)岗位代码:202320301的非教师专业技术(实验员)岗位,要求考生提供与岗位相关的行业企业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所在企业开具)或在企业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缴存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

(三)网络报名需填写《上饶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将《上饶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岗位所需的上述相关材料制作成1个电子文档(文件大小建议不超过20M,为Word或PDF格式),该电子文档以“应聘岗位代码+姓名+毕业院校+学历学位”(如:202310101+王某某+某某大学+硕士研究生)方式命名。

(四)以上材料如未按上述要求如实提供的,均视作报名不成功。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所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上饶师范学院人才招聘资格审查领导小组负责,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于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初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等事项请在报名时间截止后关注我校官网公告。

六、考试

考试工作由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上饶师范学院共同组织实施。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考试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另行在我校官网公告。

(一)考试环节

1.教学科研类专业技术岗位招聘考试由专业能力测试和课堂教学环节组成,满分为100分;

2.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招聘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环节组成,满分为100分。

(二)考试内容和组织方式

1.专业能力测试:通过专业能力笔试或专业能力展示方式,考察应聘者的专业能力水平,时间为60至120分钟;

2.课堂教学:在指定教材中临时、随机抽取章节试教,备课30分钟,试教30分钟;

3.笔试:考察应聘岗位业务所需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90至120分钟;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0至15分钟。

(三)成绩计算

1.计算方法


岗位类别

总成绩计算方法

教学科研类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能力测试×50%+课堂教学×50%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笔试×50%+面试×50%


2.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低于80分的不予聘用。

3.考试环节采用逐步筛选办法,根据专业能力测试(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课堂教学(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课堂教学(面试)人选,如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心理测试、资格复审和考核

(一)体检和心理测试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心理测试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则以专业能力测试(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和心理测试对象>。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负担。体检结束后,应聘人员统一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不合格者取消相应拟聘用资格。

3.体检和心理测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在我校官网公告。

(二)资格复审和考核

1.对体检和心理测试合格者进行资格复审和考核。复审和考核工作由上饶师范学院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品德学风和现实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实行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一票否决制,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2.资格复审和考核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递补

因体检、心理测试、考核、复审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空额,在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80分及以上)等额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心理测试、复审和考核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办理入编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九、其他

1.本招聘公告内容由上饶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2.本次招聘由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上饶师范学院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

0793-8150623 8157009(上饶师范学院人事处)

0793-8295986(上饶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电话:

0793-8150797(上饶师范学院纪委综合办公室)

0793-8198153(上饶市人社局机关纪委)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拨打。

附件:


上饶师范学院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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