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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21 10:20     浏览量:1376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3名,招聘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生物制品批签发相关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7名;

(二)云南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三)云南省药品评价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四)云南省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2名

(五)云南省药品和医疗器械审评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

共招聘工作人员73名。

三、招聘范围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附件《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年龄计算截止2021年10月31日。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药品监管事业;

3.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和技能;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以往事业单位录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人员。

3.已进入公务员统一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政审、录取环节的人员。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2021年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在云南人才网(http://www.ynhr.com)进行网络报名。

(一)报名方式

1.此次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应聘人员登录云南人才网(http://www.ynhr.com)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

登陆云南人才网→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证件电子照片→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打印准考证。

2.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考生应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笔试及后续考录环节均需持码(卡)进场,并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其中:“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按要求正常参加考试;“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云南健康码”为红码非境外入滇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2次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可在解除14天隔离观察后,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

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二)时间安排

1.报名申请时间

2021年11月1日9:00至3日18: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21年11月2日9:00至4日18:00;

3.网上交费时间

2021年11月2日9:00至5日18:00;

4.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1年11月18日9:00开始至19日18:00;

5.笔试时间

2021年11月20日(暂定)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由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应聘人员对把握不准的资格审核方面的问题,可致电招聘单位进行咨询。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均可参加考试。

请报考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能修改。通过报名阶段的资格初审,仅表示考生在网上所提交的报名信息符合报考岗位所设置的形式要件,我单位还将组织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负责。

(四)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1.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规定时间前完成缴费。相关费用按照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100元/人,逾期不予受理。

2.通过笔试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21年11月19日18:00前登陆云南人才网打印准考证,逾期不予受理。

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查询笔试成绩以及后续招聘程序身份验证的重要凭据,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无准考证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程序。

(五)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的缴费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应等于或高于3:1才能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招聘计划裁减公告于2021年11月16日前,在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和云南人才网进行公布。取消岗位考生报名费将在报名结束、清账完毕后,从原缴费渠道退还。

(六)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基础知识及药品监督管理相关法规、政策,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5日内,在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和云南人才网公布。成绩公布后3天内(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受考生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以申请查疑)。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每个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对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不再递补。

放弃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提交本人书面报告(个人签名按手印)进行备案。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一式三份):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3.留学回国人员提交国外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复印件;

4.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的需党组织关系所在的党组织出具党员证明;

5.对职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职称有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证书;

6.其他与报考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

7.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详见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和云南人才网的公告。

(2)资格复审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和职业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急需紧缺专业人员,经同级人社部门批准后,可进行面试,并设定合格分数线为80分。

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和云南人才网另行公告通知。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根据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及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综合成绩将在面试工作结束3个工作日后在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和云南人才网另行公告通知。

(五)体检

由用人单位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

(六)考察

考察主要针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同步审核应聘人员个人档案、违法违规情况记录和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则解聘。

在体检、考察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招聘职位数,在同一岗位面试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递补一次。

(八)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招聘纪律

(一)对违反招考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

(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并按国家和我省法规进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此次招聘工作受省纪委省监委驻云南省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和省药品监管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八、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的公告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云南人才网向社会发布,后续有关信息请关注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和云南人才网。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上述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次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执行。

(三)应聘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

(四)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五)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各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六)郑重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应聘人员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应聘,否则成绩无效,并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未尽事宜由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

1.报考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咨询电话:

0871-63130190,0871-63168130

2.报考云南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咨询电话:

0871-64127792

3.报考云南省评价中心咨询电话:0871-68311767

4.报考云南省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的咨询电话:

0871-63110814,0871-63111210

5.报考云南省药品和医疗器械审评中心咨询电话:

0871-68308059

(二)监督电话:0871-68571843

(三)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mpa.yn.gov.cn/

(四)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s://hrss.yn.gov.cn/

(五)云南人才网网址:www.ynhr.com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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