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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公开招聘武术教练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21 10:21     浏览量:1093

为加强教练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根据《永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永委办发〔2007〕7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永嘉县体育运动学校体育教练需求实际,今年计划招聘武术教练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以及资历等其他条件;

(六)与招聘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一)岗位的具体要求如下:

岗位

人员编制

招聘计划数

专业

学历

年龄

户籍

要求

其他条件

备注

武术教练员

事业全额

1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体育教育、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1990年 10月27 日及以后出生

温州户籍

具有武术国家二级(含二级)以上运动员资格称号


(二)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与职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招聘单位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审查。

三、招聘程序

(一)报考程序与办法

1.报名材料要求

报考人员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近期同底免冠两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表(附件2)以及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要提供相应材料。

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以及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名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2.开考比例要求

岗位招聘名额与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该岗位将不开考。

3.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永嘉县体育运动学校(上塘南城街道下堡东路6号)。

4.准考证发放:另行通知。

5.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办法

1.考试采用专业笔试和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主要考核武术教练岗位综合知识,满分100分;技能测试主要测试专业实践能力,满分100分,测试形式为上训练实践课,时间为60分钟(提前40分钟撰写《教练员课时训练计划》,见附件2),技能测试合格分为70分,低于合格分的人员,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2.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70%,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2位。

(三)确定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若遇总成绩同分的,以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若技能测试成绩亦相同,则需另行加试。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地点和要求在中国永嘉公务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2.体检、考核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3.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统一组织。考核工作由永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组织考核。

4.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核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总成绩同分的,按本公告同分排序办法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1.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永嘉公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对象公示之日起,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招聘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四、其他告知事项
(一)本公告公示期自2021年10月20日起至10月27日止。考生对招聘单位的专业设置有异议的,应在10月25日前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意见。招聘单位经研究认为确需增加专业的,须在10月26日前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增补意见。

(二)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参加考试人员管理严格按照温州市和永嘉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最新规定执行。

(三)现役军人和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人员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四)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五)户籍要求为“温州市”,可报考的对象为温州市各县(市、区)户籍的人员。落户时间截至2021年10月27日为止,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

(六)考生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护照或有头像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有效身份证件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七)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八)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咨询单位:永嘉县体育运动学校,咨询电话:0577—57665550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577—67951821;

五、本公告由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10月2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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