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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考古研究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第二批)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6 17:33     浏览量:600

为适应新时代考古事业发展需要,国家文物局考古研究中心公开招聘9名2023年应届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国家文物局考古研究中心系国家文物局所属正局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分析监测技术、空间及微观测量技术、新材料技术和数字化技术等技术考古科研,考古标准技术规范研究,组织水下考古、边疆考古、科技考古、中外合作考古等工作。

二、招聘范围及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此次公开招聘的9名应届毕业生均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及国家规定的相关待遇。

(一)招聘范围

应聘对象须为2023年全国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部队院校,一般应在2023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应聘人员在最高学历学习期间所修课程全部合格,毕业时须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专业条件为应聘人员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其中,京内生源指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报名应聘人员,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6.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热爱文博事业,愿意从事文物考古工作五年以上;

8.招聘岗位需求中要求的专业,应与本人最高学历专业相符;

9.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岗位、职责、专业及资格条件

专业要求《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与我单位联系确认报名资格。

具体岗位、职责、专业及资格条件见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工作实施程序、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一)发布招聘公告。在国家文物局考古研究中心网站(http://www.uch-china.com/)和国家文物局政府网站(http://www.ncha.gov.cn)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上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

(二)报名。通过中心网站下载“国家文物局考古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将填好的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尚未颁发学历证、学位证的提供学生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京内生源提供)、身份证等材料扫描件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rsc@uch-china.com,接收报名时间截止至2023年6月1日上午9:00。

报名格式要求:

1.报名表格式为Word,文件名为“岗位代码+姓名+报名表”(如“J01+张三+报名表”)。

2.证件材料按身份证、户口页、学历学位证(尚未颁发学历证、学位证的提供学生证)、其他资格证书材料的顺序整理为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岗位代码+姓名+证件”(如“J01+张三+证件”)。

3.将上述2个文件放入同一文件夹并压缩后发送至电子邮箱,文件名及电子邮件的主题为“岗位代码+姓名”(如“J01+张三”)。

(三)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情况,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参加笔试面试。如所填信息虚假,或未按要求填报者,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我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笔试面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

1.参加笔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基本素质及专业知识与技能等,成绩为百分制。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5: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将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按照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实际人数进行考试。笔试公告将在我中心官网发布,未进入笔试环节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60分(含)以上者有资格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与岗位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实际人数不足,按通过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4.面试主要考核应聘工作岗位需要的综合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设置笔试+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为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方式进行计算。只设置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60分(含)以上者有资格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体检和公示

1.根据各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体检由我中心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

2.考察:由考察小组赴拟考察人员所在学校进行考察谈话及查阅档案。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

3.递补:如出现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情况的,将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递补人选或减少、取消相关岗位招聘。

4.公示: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国家文物局网站和中心网站,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5.聘用: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未认真填写或仔细检查,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报考者承担责任;弄虚作假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生报名后,请关注我中心网站,了解有关笔试、面试安排及其他相关信息。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4280543

监督电话:010-64281954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砖角楼南里甲21号

邮编:10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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