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深圳市宝安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和专业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安全专家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隐患排查、督导检查、应急处置等方面咨询参谋和技术支撑作用,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安全专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安全专家11名,详见附件1《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安全专家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安全专家岗位一览表》(附件1)。
2. 报名方法
采用线上报名方式。每位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3. 报名时间
2023年5月15日至5月19日。
4. 报名路径
报名资料发送到电子邮箱yjglj-rsk@baoan.gov.cn。
5.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2);
(2)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在职学历学位验证证明;
(4)从事与本次招聘岗位相关工作所在单位证明,或有效的劳动合同;
(5)符合岗位规定的职称、资格证书;
(6)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资格审查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在报名时间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将资格审查结果、考核时间等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回复报名人员。
(三)考核测评
考核主要采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招聘对象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等能力。按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四)体检和复审
组织体检人选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进行体检。
应聘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若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区应急管理局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方承担。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区应急管理局可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合格的,进行政审及核验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复审材料。
(五)办理聘用手续
经资格初审、综合考评、体格检查、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0天,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工资按单位相关标准执行。试用期结束,对其进行评定,评定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不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三、薪酬待遇
具体薪资待遇按宝安区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务必按照招录单位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确定为拟聘人员,个人工作岗位须服从统一安排,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初审、综合考核、体检和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形式、结果等事项,报名后以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通知为准。
(四)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5-27590006。
附件:1.岗位一览表
2.报名登记表
3.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
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5月12日
附件:
附件3: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