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
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审判辅助人员简章
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原为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直属企业,2019年6月公司整体划转至国贸控股,成为国贸教育集团下属企业。作为区域性人力资源服务的重要平台和载体,高新人才公司坚持以诚信专业的服务理念、高效创新的服务品质,聚焦人才资源开发,全力打造一站式人力资源服务生态链,努力为人才创造人生出彩的机会,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保障,现已形成以招聘(职业介绍)猎头、培训咨询、考试测评、派遣外包等人才业务为主,产业园建设运营等为辅的多元化发展格局。高新人才公司为福建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先后获得全国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福建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福建省人力资源诚信服务领军企业、厦门市人力资源诚信服务领军企业、厦门市成绩显著人才服务机构、厦门市国资委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现因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业务需要拟招聘工作人员12名,其中聘用制法官助理8名,审判辅助人员4名,由高新人才负责招聘并派驻至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岗位职责
1、聘用制法官助理
1.按照法官的要求,从事诉讼材料审查,归纳、摘录证据,组织庭前证据交换等庭前工作事务;
2.受法官指派,为诉讼参与人提供必要、适当的诉讼指导;办理诉讼保全、委托鉴定、程序变更等程序性事项;调查、收集、核对有关证据材料,进行现场勘验、检查;代表法官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经法官审核确认;
3.根据法官要求,撰写法律文书;
4.协助从事立案审查、信访接待、审判管理以及与审判相关的调研、信息、宣传、统计、考核等工作;
5.协助对财产进行查控、执行惩戒、外勤调查、评估拍卖、案款发放等执行相关事务性工作;
6.根据法官要求,指导书记员开展工作;
7.必要时代行书记员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庭前准备、法庭记录、组织调解、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等)。
2、审判辅助人员
1.对权利人申请各类案件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立案、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2.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记录工作、协助法官组织当事人调解并制作调解笔录或调解书等庭审相关事务性工作;
3.按照法官的具体要求,草拟裁判文书、公告等各类文书;
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协助对财产进行查控、执行惩戒、外勤调查、评估拍卖、案款发放等执行相关事务性工作;
6.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应聘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应知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严格遵守从业规范,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3.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高度的责任感,受过专门的岗前培训,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具备一定的处理突发事件能力;
4.应坚持文明司法,遵守司法礼仪,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行为规范、着装得体、语言文明、态度平和,保持良好的职业修养和司法作风;
5.应维护国家利益,遵守政治纪律,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不从事或参与有损国家利益和司法权威的活动,不发表有损国家利益和司法权威的言论;
6.应具有保密意识,要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对工作中的相关信息不得向外界泄露。
下列人员不予招聘:
1.不符合上述岗位要求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治安管理处罚、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法违纪被辞退、开除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有结论的;
4.父母及配偶在厦门市辖区内从事律师或法律相关咨询服务等工作;
5.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二)招聘职位及岗位要求
1、聘用制法官助理8名。
岗位条件:(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2)男女不限,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7年9月以后出生);(3)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审判辅助人员4名。
岗位条件:(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2)男女不限,年龄为30周岁以下(即1992年9月以后出生);(3)具有较强的文字水平和公文写作能力。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受理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择优通知面试,招满即止,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请通过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人才招聘”系统完善个人简历在线投递简历,点击“投递简历”完善个人简历在线报名,否则投递无效。
联系电话:0592-5390100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 14:30-17:30(工作日)
(三)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简章,确认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资格条件后方可报名,简历中需附上电子版近期照片,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规定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报名、面试或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考试办法
1、聘用制法官助理岗位采用:两轮面试的方式
第一轮面试,会通知符合要求的人员统一面试。第二轮复面将从第一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职位名额的1:2比例确认进入复面的应聘人员(人数不足1:2时,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2、审判辅助人员岗位采用:专业技能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分别占综合总分的40%和60%。
1.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测试计算机文字录入速度、准确率等。测试采取听打的形式,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分为60分。
2.面试
专业技能测试达合格线的进入审判辅助人员面试人选。
3.综合总分
审判辅助人员的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分别乘以40%、6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折算过程的中间数据、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取小数点后两位)。
(二)体检及考察政审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集中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政审,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五、薪资福利
1、聘用制法官助理
年综合薪资待遇12万元左右,(含个税、工资、考核奖、福利,个人及单位应缴交社保、公积金等)。
2、审判辅助人员
年综合薪资待遇6.5万元左右,(含个税、工资、奖金、福利,个人及单位应缴交社保、公积金等)。
六、录用及用工形式
本岗位为购买服务岗位,录用后要求能立即到岗,与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驻至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