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教育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紧缺高层次人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紧缺高层次人才74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类别、数量及条件等详见附件《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季度考核招聘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机构就业但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工作经历。
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认定需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等凭据。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如“40周岁以下”,指未满41周岁,在198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四)学历及专业要求。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4)进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其中一个专业目录即可。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但包含第二学士学位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考生,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根据考生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查。
(五)教师执业资格。
本公告要求具有相应层级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
(六)特别说明。
1.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40周岁以下,均含40周岁;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指相关工作经历满3年。岗位设置上,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
2.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3.普通话须取得二级乙等以上,其中语文学科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
4.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系统(http://ggfw.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及时公告或短信通知,请考生关注。
特别提醒:考生应保持手机实时畅通,因网上报名时手机号码登记错误、有效时间段内关机或未接听等原因,导致未能联系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核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系统(http://ggfw.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
(一)承诺诚信报考。
报考时,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考试考核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和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在2023年5月18日9:00至2023年5月23日9: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报考人员只能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必须按要求上传近期免冠登记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与岗位招聘条件相匹配的佐证资料,如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书、岗位要求的荣誉或获奖证明等,未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的无法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三)网报资格初审。
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并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核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及时下载记录报名序号等信息,方便后续信息查询;初审资格部门应下载并打印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
特别提醒:请考生慎重考虑,认真如实地填报报名相关信息,报考单位及报考岗位,一旦审核通过,将不能修改报考信息。
(四)查询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3年5月24日15:00时以前及时修改,重新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咨询招聘考务电话,联系方式附后。
(五)开考比例。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至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重庆高新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比例。
(六)报名缴费。
通过网上资格审核后于2023年5月25日15:00前完成网上缴费,报名费50元/人。逾期不再受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次招聘。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退还其考务费。
(七)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的重要依据之一,请考生妥善保管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遗失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具体时间及其他有关信息详见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系统(http://ggfw.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公告或短信通知。登录报名系统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五、考试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考生进行笔试。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未达到8:1的,不进行笔试,现场资格复审合格后直接参加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两科,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执行。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详见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系统(http://ggfw.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公告或短信通知。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本公告“五、考试考核”“(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的笔试成绩折合规则,以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专业素养测试(音体美计教师岗位)或专业技能测试或综合面试环节人选。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属急需紧缺专业岗位的,经重庆高新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等事项在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系统(http://ggfw.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网上报名系统公布。
(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针对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开展。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与岗位招聘条件相匹配的印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接受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其缺额不递补。
现场资格复审需要提交的资料以《现场资格复审资料清单》为准(附件6)。
现场验原件收复印件,各类资料须确保真实有效,如出现虚假资料或经相关部门认定为资格复审不通过的,一律视作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三)面试。
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以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系统公告(http://ggfw.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或短信通知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含专业素养测试)和综合面试方式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方式为说课,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专业水平、职业素养等方面;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教师岗位须进行专业素养测试,主要测试专业基本功,具体测试时间等工作安排将至少提前3日以短信通知;综合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应变能力等方面。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分值均为100分,考核总时间不低于15分钟。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可放宽比例开考。放宽比例开考的面试人员,面试各科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四)总成绩计算。
1.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教师岗位。
(1)未组织笔试的岗位。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素养测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60%+综合面试成绩×40%
(2)组织笔试的岗位。
考试考核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专业素养测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30%+综合面试成绩×20%
2.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教师岗位以外的岗位。
(1)未组织笔试的岗位。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40%
(2)组织笔试的岗位。
考试考核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2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后在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系统(http://ggfw.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及时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当总分相同时,依次按面试、笔试成绩、学历高者优先)确定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公共服务局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公共服务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和《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拟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给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
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拒不配合的,可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进入考察环节后,考生以非正当理由放弃后续拟聘资格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登记并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若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均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等有关事宜,将在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系统(http://ggfw.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主管部门审核并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经重庆高新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本次考核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考核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1.本公告由公共服务局负责解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电话咨询考务电话。
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8580293292;考务咨询电话:023-68680603。
3.本次招聘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4.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的通信方式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信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5.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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