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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技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制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7 13:54     浏览量:1142

湖南科技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办学始于1941年创办的湖南省立第七师范学校,经过80余年的建设和发展,现已成为一所综合性应用型本科院校。学校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永州市。永州市交通便捷,二广、泉南、厦蓉、道贺四条高速穿境而过;洛湛、湘桂、衡柳三条铁路交汇于此,经停高铁达21对;永州机场已开通北京、深圳、昆明、上海、海口、厦门、西安、泉州、珠海等9条航线。目前,学校正向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目标迈进,热切期盼有志之士加盟。

根据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9个;招聘计划9名,3个为管理岗位,其他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5月18日0时至2023年6月15日24时止。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科技学院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登录湖南科技学院人事处网页点击“诚聘英才”图标即可进入报名系统)。报名时请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以下所有报名材料原件的电子版或扫描件:

(1)《湖南科技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手写签名,PDF格式)。

(2)个人自荐材料,含个人简历、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习成绩单、各类过级证书、就业推荐表等。政治面貌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近3个月内开具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证明(由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具,需有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党组织公章)。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有效的工作经历证明(带公章的聘用合同、单位证明或社保缴纳记录等)。

(3)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执)业资格证书。

(4)学信网上含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硕士或博士各阶段均需提供)。

(5)获奖材料:各类代表性的奖励证书等。

(6)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档案所在机构)出具同意报考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的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于入围面试时提供)。

(7)近期1寸正面彩色照片1张,JPG格式。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3年5月1日为截止日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湖南科技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并以邮件方式通知参加资格复审。

2.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应聘岗位所要求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凡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笔试。请应聘人员自行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的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

2. 考试方式

岗位1-2和6-9采取笔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岗位9实操测试形式为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和50%。

岗位3-5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和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和50%。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实操/面试人员。如笔试合格者达不到入围比例,则笔试合格者全部入围实操/面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相应岗位所需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业务)知识等。总分100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及与应聘岗位的匹配度。总分100分。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采取模拟工作场景现场操作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技能水平、业务工作能力和实际动手能力等。总分100分。

试讲:采取授课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学基本素质、学术水平和综合能力等。总分100分。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则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所有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

六、聘用及待遇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实行人事代理制聘用,聘用人员享受校内同类人员同等工资待遇和职称晋级权利。

咨询电话:0746-6381163(校人事处赵老师)

举报电话:0746-6381404(校纪检监察处)

湖南科技学院人事处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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