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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市财政局乡镇财政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7 14:31     浏览量:972

为更好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推进临湘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湘市财政局乡镇财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使用全额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临湘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临湘市人社局组织实施,相关单位参与,临湘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进行。对违纪违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名,其中,高校毕业生6名(高校毕业生是指截止公告发布之日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1、2022、2023届高校毕业生)。工作地点在临湘市各镇(街道)财政所。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2023年临湘市财政局乡镇财政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原则

此次公开招聘,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备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是指2005年5月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5月及以后出生;其余以此类推。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及其他条件的招聘岗位。

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毕业证,其中留学回国的毕业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2023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其中留学回国的毕业生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2023届毕业的考生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可凭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2023届毕业的考生通过考试等程序获得聘用资格的,在提交毕业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后补办聘用手续,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毕业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的,一律不予补办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4)、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临湘市财政局提出意见,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现役军人;

8.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精神,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临湘市在编在职人员;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和要求

本公告在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临湘市政府网发布。

(一)现场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23年5月25日--5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

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办公楼二楼西大厅)

3.报名资料

①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填写《临湘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②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三张。

③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岗位要求的职(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⑤现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⑦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

4.报名注意事项

①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确认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②应聘人员必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和材料,确保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③未按要求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和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

④报名结束,报考人员应主动关注“临湘市政府网”。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将在“临湘市政府网”上发布,非特殊情况不再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提供相关报名材料,由临湘市财政局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按诚信报考要求,确保信息、材料合法合规、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的报考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才能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方式:笔试+结构化面试

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原件,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考。

1.笔试

(1)笔试对象的确定。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最低不低于1:2),也可以修改报名条件、延长报名时间。岗位计划取消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一次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相关事项在开考前另行公告。

(2)准考证领取时间:2023年6月7日-6月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领证地点: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为2023年6月10日上午9:00--11:00,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内容、形式及分值。根据“干什么、考什么”的要求,笔试内容为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类知识及公共基础知识(管理类别综合管理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管理相关知识及公共基础知识)。其中专业类知识(综合管理相关知识)分值占80%、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20%。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

(5)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所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的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所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总成绩(有效成绩)的平均分数的85%。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聘计划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末位分数并列)的考生,进入面试的机会均等。

(2)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3)面试形式与分值。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评考生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与协调、应变与情绪自控、人际交往、语言表达等能力素质。

(4)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岗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人员总成绩(有效成绩)的平均分的90%。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公示后,考生可在两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本人成绩,过期不予受理。

4.同分处理办法。按下列方法依序处理:

①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②再相同的,按学历层次高低排名;③再相同的,加考专业知识。

(四)体检

体检由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由考生承担。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定实施,另加心理测试项目。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合格人员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察

考察由临湘市财政局负责。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对象。

(六)递补

在体检与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七)公示

1.拟聘对象名单在“临湘市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2.聘用对象的确定。拟聘对象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八)聘用手续办理

1.聘用手续办理由临湘市财政局负责。

2.按规定程序到组织、人社、编制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和编制登记手续。聘用手续办理时间为2个月以内,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3.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0号)文件执行。

4.公开招聘新进人员一律与临湘市财政局乡镇财政服务中心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包括试用期),聘用合同须明确服务年限、违约处理办法等事项。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凡未按要求参加报名到聘用手续办理等任一环节的,均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2.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综合成绩和体检对象、拟聘对象名单及相关通知、公告都在“临湘市政府网”公布,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临湘市政府网”的公告、通知,特别要关注从报名到聘用各个环节的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错过的责任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严格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各个环节、各种形式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查处。

5.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临湘市财政局:0730-3722075

13707401339 18773031985

监督电话:

临湘市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0730-3730708

本公告由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湘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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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湘市财政局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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