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精神病人服务科护理员1名(限女性),工作地点为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福利路8号。
二、招聘条件与要求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含)以下;
4、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5、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灵活应变能力;
6、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7、工作责任心强,有耐心有爱心,能吃苦耐劳;
8、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曾受过记过以上处分或受警告处分尚未解除的;
6、曾被辞退或开除的;
7、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8、有吸毒经历的;
9、体检不合格的;
10、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所招聘岗位工作的。
三、薪酬福利
1、底薪:2674元/月(含个人应缴社保及公积金部分);
2、每年4-10月享有300元/月的高温补助。
四、用工形式
劳动者与海口市社会福利院签署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即可录用,考核不合格,不予录用。
五、报名要求
1、简历投递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2、简历投递邮箱:shfly@haikou.gov.cn(本次招聘仅接受网上投递);
3、报名要求及所需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件、最高学历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健康证明(食品卫生)等复印件或扫描件,邮件名称以“姓名+护理员”命名。邮件名称未按要求标明的,投递资料文件名称未命名或显示数字、字母等乱码的为不合格报名材料,视为放弃。应聘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4、咨询电话:0898-66182367 王娟(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海口市社会福利院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