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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7 17:01     浏览量:669

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交通运输类专业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省级示范高职院校,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隶属于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学校坐落于合肥市包河区,新桥校区占地886亩,正在建设中。

学校设有土木工程系、汽车与机械工程系、城市轨道交通与信息工程系等8个教学系,备案专业44个,近年来与安徽工程大学、安徽工业大学联合开展本科层次人才培养。学校现有教职工500余人,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130余人,享受国务院津贴1人,获得“吴福-振华”奖9人,安徽省“五一”劳动奖章2人,安徽省技术能手4人,省级教学名师、教坛新秀27人,省部级及以上优秀教学团队11个,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师工作室10个。

为进一步落实“人才强校”战略,打造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高质量人才队伍,加快推进学校“两高一本”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名,详见《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表》。

二、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岗位表中的“40周岁以下”为“1982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有学术不端行为和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人才类别

(一)优秀博士

重点专业、紧缺学科专业、新兴学科专业的博士研究生或者符合下列条件的博士研究生:

1、自然科学类博士人才,近五年内,以第一作者在二类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不含会议论文)3篇及以上(其中一类至少1篇);

2、人文社科类博士人才,近五年内,以第一作者在二类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或出版学术专著1部及以上。

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的博士学位的海外留学博士或者具有6个月以上海外正规大学以及科研机构访学或工作经历的博士,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二)高技能人才

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及以下,具有高级工程师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35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具有高级技师(人社部门颁发的)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教育部、人社部组织的国家技能竞赛中获个人二等奖及以上,或在教育厅、人社厅组织的省级技能竞赛中获个人一等奖,或个人获省(行业)级技术能手称号及以上荣誉的技术技能的突出人才。

2、具有5年及以上的一线工作经历,个人获得发明专利 1 项及以上(排名前三),并在工程实践中应用。

3、有较强的理论素质和实操能力,个人在教育部、人社部组织的国家级技能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的优秀指导教师。

对于学校学科建设发展急需的紧缺特殊人才的年龄和条件经研究可适当放宽。

四、引进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岗位具体招聘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下载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粘贴电子照片,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年限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须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并以“报考所属教学系+专业+姓名”命名。报名资格审查表和PDF文件请发送至915706467@qq.com。联系电话:0551-63668470,联系人:马老师。

(二)资格审查

1.报名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持海外学历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教学、科研成果等证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者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查实报名者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参加考核资格。

(三)组织考核

学校对照引进条件,认真审核,并组织对应聘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专业知识、教科研水平、工作能力等。

(四)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五)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相关待遇

“优秀博士”人事关系须转入学校,并与学校签订协议,服务期10年,按在编在岗教师进行管理。

(一)优秀博士

1、一次性安家费:35万元(税后);

2、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10-20万元,人文社科类5-10万元;

3、提供必要的工作室和配套设施;

4、协助安置配偶。

(二)高技能人才

高技能人才按学校在编在岗教师进行管理。

对于学校学科建设发展急需的紧缺特殊人才,双方另行约定。

六、有关事宜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应聘信息,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二)被引进人才与原单位之间产生的合同、经济等纠纷,均由本人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拟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个人档案调档到校,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正式报到,对未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聘期内实行聘期目标考核,签订聘期协议书(聘期考核具体目标,面议)。

(五)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六)本公告由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1-63668470(学院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0551-63411278(学院纪委监察室)

上述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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