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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所属事业单位广西工商业联合会法律维权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8 16:44     浏览量:1002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及资格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现将公开招聘广西工商业联合会法律维权服务中心实名编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广西工商业联合会法律维权服务中心)

广西工商业联合会法律维权服务中心,为自治区工商联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任务是:受理我区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法律维权诉求,提出处理意见,协调联动相关部门做好法律维权服务工作。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3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所属事业单位广西工商业联合会法律维权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志投身工商联事业;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党的统一战线事业和工商联事业,事业心责任感强;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职业)资格、技能及岗位注明的其他要求,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所属事业单位广西工商业联合会法律维权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2)

6.招聘岗位中有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到报名首日(年龄按足年足月足日计算,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现役军人;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7.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拟聘用人员公示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官方网站(www.gxfic.org.cn)。相关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笔试和面试通知、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相关信息公示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官方网站(www.gxfic.org.cn)。

五、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填表

1.报名统一采取电子邮件报名,不接受现场、电话等其他形式的报名,邮件主题及报名材料文件按“应聘单位+岗位序号+姓名”格式命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20日—5月26日,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联系人及电话:0771­2862852;0771­2860312;电子邮箱:gslwqzx2022@163.com。

2.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所属事业单位广西工商业联合会法律维权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双面)、毕业证、学位证(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否则取消资格,并须提供由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招聘条件中要求的职称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需提供聘用合同复印件或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如均无上述证明材料,则视同无工作经历)等其他证明材料、近期免冠2寸电子照片(命名方式为:报考岗位+姓名+身份证号码)等。请将全部报名材料扫描打包后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邮件标题及压缩包文件名格式:“2023年度公开招聘+姓名”)。

(3)应聘人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没有工作单位的,不用提供。原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可以延迟到面试资格复审环节出具。

报名材料应如实提供,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如发现报考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报名登记表填写不实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

3.报名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其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

1.笔试前进行资格初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报名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要求。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3.资格审查由会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三)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由我会组织相关人员具体负责实施。此次招聘工作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

1.笔试环节:主要测试专业能力运用及写作能力。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资格,不计入总成绩,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招考岗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不能少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人社部门核准后开考。

2.面试环节: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时间为每人8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素质、理论知识及适应招聘岗位工作的能力情况等。面试实行100分制记分,分数计算至小数点后2位。

3.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笔试、面试的时间将根据实际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5.面试结束后当场即时公布面试结果。

(四)考核

1.确定考核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成绩并列时,全部进入考核环节,再按公开招聘有关程序审定拟聘用人员。

2.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术技术水平、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和档案审查。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3.考核中若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确定考核人选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如出现递补考核人选成绩并列者,则同时进入考核程序。

(五)体检、考察

1.根据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自治区工商联统一组织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2.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如体检不合格则在同职位考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4.对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我会派出考察组进行考察。通过查阅档案资料、考察谈话、廉政审查等方式对人选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情况,确保考察结果真实、准确。考察结束后,考察组综合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意见,提交我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调动人选。

(六)公示

自治区工商联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核情况、体检结果和考察组意见,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自治区工商联官方网站、广西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因无考核、体检合格人选或报考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而被取消招聘计划的职位,在公示中注明。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入编和聘用的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监督。

(二)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不得参与公开招聘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会议讨论等工作。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与本厅人员涉及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四)本次招聘设监督举报电话:0771-2862116(自治区工商联机关纪委)。

七、注意事项

(一)联系咨询电话:0771­2862852、0771­2860312;(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二)本公告由自治区工商联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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