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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平南县公开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9 0:12     浏览量:1263

为完善城市基层治理体系,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的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中共贵港市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印发<贵港市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贵组通〔2022〕49号)精神,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职数、职责和聘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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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岗位职数:共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41名,招聘岗位详见《平南县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具体安排在平南街道、上渡街道所辖社区。

(二)岗位职责: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服务站专职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

(三)聘用期限:公开招聘的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聘期统一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且本人意愿,经考核合格可继续聘用;不再续聘的,解除聘用合同关系。

招聘条件

2

招聘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

(二)具备所需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学历要求: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年龄条件:具体详见《计划表》(附件1)要求。

(三)持有平南县居住证明;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要求;

(五)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考:

1.正在接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处于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4.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曾被清理出村(社区)干部队伍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报考以及其他不符合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任职条件的情形。

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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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聘工作从2023年5月下旬开始,至2023年7月下旬结束,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适岗评价、发布面试公告、面试、考察、体检、岗位选择、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2日至5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可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期间完成网上报名工作,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填写并收集好以下材料及相关扫描件统一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pnxgzb@163.com。(邮件主题及压缩包均统一命名为:姓名+岗位名称)

(1)《平南县2023年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附件2,需本人签字)、《平南县公开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适岗评价表》(附件3);

(2)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复印件;

(3)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4)近三个月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5)《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情况信息表》(附件4);

(6)不动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明居住地的材料;

(7)《平南县公开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适岗评价表》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有则提供)。

(二)资格审查

报名后,由平南县公招办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提出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人选。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招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由平南县公招办及时反馈给报考人员,于报名时限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三)适岗评价

由组织、民政、人社、街道办等相关单位组成评价组,对初步人选从学历情况、从业经历、获奖情况等方面,结合招聘职位要求进行人岗相适应评价,评价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评价分数并列的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未达到面试最低开考比例的,经平南县公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相应核减招录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

(四)发布面试公告

确定面试人选后,由平南县公招办在平南先锋等媒体上发布面试公告。

(五)面试

1. 面试时间:待定。

2. 面试地点:待定。

3.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评委会由组织、民政、人社、街道办等部门人员组成,面试内容以素质测评为主,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能力、问题解决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服务意识与技巧、工作责任感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4. 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考核程序,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根据职位计划,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当比例内末位出现成绩并列时,以《综合分析能力》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人选。

(六)考察

由组织、民政等单位组成考察组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核验证件等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招聘资格。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才素质、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

(七)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由平南县公招办组织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由平南县公招办根据面试情况进行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体检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八)岗位选择

原则上,报考合并职位的人员在体检完成后进行岗位选择,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岗位。考生因怀孕未完成体检的,一并进行岗位选择。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岗位选择前放弃的,依次递补,直至合格人员全部选择完毕。岗位选择时须执行任职回避规定。特殊情况下,报考合并职位的人员在完成体检、考察、公示后再进行岗位选择;公示时按照招聘职位公示,不公示具体选岗职位。

(九)公示

经以上环节后,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平南先锋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正式聘用人员名单。

(十)聘用

公示结束后,由街道办事处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公示后,由于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15天内未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如有因联审、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等出现职位缺额的,由招聘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向平南县公招办提出申请,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递补体检合格人选中聘用。

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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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印发<平南县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平组通〔2021〕27号)文件执行 薪酬与工作业绩挂钩,实行“基本报酬+绩效报酬”的结构薪酬制(基本报酬占报酬总额的80%,绩效报酬占报酬总额的20%),统一缴纳“五险一金”。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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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工作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面试、聘用等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等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招聘中发现有营私舞弊、弄虚作假、泄密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肃查处。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平南县委员会组织部、平南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中共平南县委员会组织部村干部管理股,0775—7820178;平南县民政局基层政权股,0775—7836883。

附件:

1.平南县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计划表

2.平南县2023年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3.平南县公开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适岗评价表1(适用于岗位1、岗位2)、平南县公开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适岗评价表2(适用于岗位3—5)

4.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情况信息表

附件具体内容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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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平南县委员会组织部

平南县民政局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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