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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县人民政府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9 20:00     浏览量:784

因工作需要,县政府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编外工作人员为连城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办工作人员,主要从事统计调查工作,共6名(男女不限)。

二、报名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行为记录;

(二)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统计工作;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后出生);

(五)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3年5月22日至5月26日(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连城县统计局综合股(县政府二楼231);联系人:傅女士,联系电话:0597—8921245;

(三)报名方式:现场免费报名。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见附件);

(四)提交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报名表1份(见附件);

(五)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现场报名时直接进行,通过资格审查者方可上交报名材料。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人数超过30人时,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少于30人(含),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二)笔试主要考查报名人员的相关知识水平,总分100分。

(三)若需笔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 :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重点测试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应变能力以及职位(岗位)所具备的相应素质,面试总分100分。

(四)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要求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参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连城县统计局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

六、研究聘用

经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连城县统计局在县政府门户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聘用。

七、聘用办法及待遇

(一)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统一与连城县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务派遣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束后,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三)工资等福利待遇:按照连城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薪酬标准实行,待遇约为2600元/月(含“五险一金”,其他福利待遇参照现有临聘人员)。

八、其它

(一)因聘用者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名额空缺的,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

(二)考试成绩保留一年,若我局劳务派遣人员因中途辞职等产生空缺的,按分数高低排序替补。

(三)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连城县统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连城县统计局综合股0597-8921245。

监督电话:连城县纪委监委驻发改局纪检监察组0597-3128290。

附件:

连城县人民政府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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