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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聘鸡冠区纳税服务技术支持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9 21:35     浏览量:859

为优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鸡冠区“一都五城”“十城创建”战略目标,进一步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

电子税务局咨询引导、技术支持及电子档案归集等岗位工作人员15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品行端正,乐于助人,有较强的的理解能力和沟通能力,具有奉献精神;

3.要求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为计算机应用、财务管理、法律);

4.具有鸡西市鸡冠区户籍;

5.1988年12月31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招聘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6.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7.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调查的;

8.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9.参加邪教组织的;

10.策划、组织、参与越级或集体上访等行为的;

11.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及需提交材料。本次招聘采取个人自行报名的方式进行,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本人签字的《鸡冠区纳税服务技术支持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1);

(2)本人签字的《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

(3)(XXX)个人信息表电子版(附件3);

(4)户口簿(含集体户口)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5)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6)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一份;

(8)近期同版2寸蓝底免冠照片(JPG格式,3.5cm×5.4cm或像素626×413,不超过200KB,照片存档名为本人身份证号);

2.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5月23日(周六周日正常休息)。

报名地点:鸡冠区税务局 (鸡冠区广益街27号)607室

咨询电话:6161016

3.资格审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审核结果在鸡冠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http://www.jgq.gov.cn/),不进行电话通知。

4.注意事项:

为维护此次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业务培训+实操演练的方式进行,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首先进行面试,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水平、举止仪表、言语表达等。面试成绩最低入围分数线由领导小组根据所需岗位数量 1:1.5比例划定,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结束后在鸡冠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jgq.gov.cn/)公布考生面试成绩和进入专业培训环节人员名单,时间为3个工作日。

通过面试的考生,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知识培训,培训结束后,针对培训内容内的高频事项进行模拟场景及应用软件实际操作,由评定小组给予评价,实操成绩最低入围分数线由领导小组根据所需岗位数量划定,1:1录取并在鸡冠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jgq.gov.cn/)公布成绩,公布时间为3个工作日。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察对象。

面试、实操测试、体检均合格的考生实习上岗,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将对实习人员综合素质、业务能力进行实际考察,符合岗位要求的继续工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予以劝退并解除合同,并按照程序随时补充招录,已参加业务培训的考生优先。

(四)公示、拟聘用及相关待遇

1.体检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鸡冠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gq.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

3.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鸡冠区税务局(鸡冠区广益街27号)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试用期满后由受聘人员所在单位考核,并出具书面考核意见,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5.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按月工资2,500元(包括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执行,用人单位依法为聘用人员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

四、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6161016

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6261036

请在工作时间拨打电话,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特别提示:

1.此次招聘工作的通知、公告均通过在鸡冠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gq.gov.cn/)不进行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登陆网站查阅有关信息。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有效,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公告发布单位:鸡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鸡冠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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