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助力南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襄阳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引进一批紧缺专业人才到南漳县直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
2023年“水镜·智汇”专项计划引进人才35名(见附件1)。
二、引进对象和引进条件
(一)引进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或海外知名高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并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有基层工作经历、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优先考虑。
上述引进对象的普通高校本科阶段需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海外知名高校范围为最新的泰晤士报《世界大学排名》或上海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500位。
(二)基本条件
引进对象还应满足如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国内外高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应为2年及以上学制;2023年应届毕业生中,博士、硕士毕业生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外高校博士、硕士毕业生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引进:
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的;被各级机关辞退未满五年的;已在南漳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政策及待遇
1.按照程序引进的人才到岗工作后即解决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并按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执行工资待遇:博士研究生学历执行七级职员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及工资待遇;硕士研究生学历执行八级职员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及工资待遇。引进人才工资不执行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五年。
2.发放专项人才津贴,具体标准为: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分别为6000元、3000元。专项人才津贴的标准和发放时间期限为五年,五年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再行调整。
3.发放安家补助。引进人才发放安家补助,其中博士研究生10万元,硕士研究生6万元,五年期满后一次性发放到位。
4.发放租房和购房补贴。引进人才签订引进协议后,统一发放租房补贴,具体标准为:每人每年补助6000元,连续发放五年。引进的博士和硕士在南漳落户购买商品房的,发放购房补贴,其中博士生2万元,硕士生1万元,五年期满后凭本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一次性发放到位。
四、引进程序
专项引进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核、择优选拔等程序进行,不向报名者收取考试、体检等费用。
(一)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20日上午9:00——2023年6月18日24:00。通过“襄阳市专项引才网络报名系统”(http://58.19.239.252:81/index/sy)进行网上注册,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上传个人照片(一寸彩色免冠登记照)、各对应学历阶段证明材料扫描件、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报名人员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引进资格。各对应学历阶段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1.国(境)内、外高校往届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须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国(境)内、外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①根据国内高校或国(境)外高校毕业情形,对照要求1提供本科阶段证明材料;②研究生阶段出国(境)留学签证或者其它证明在读材料。
(二)资格审核
专项引才工作办公室对照资格条件要求,逐人进行资格审核。可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核情况,对相关专业类别的引进数量进行调剂,调剂情况在南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或者部分高校专业名称设置与教育部专业目录不一致的,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专项引才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可以报考。
(三)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具体形式、时间、地点等,在南漳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布。
(四)考察、体检、公示
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一定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于参加面试人数较少、属于特别紧缺的岗位,划定合格分数线确定进入考察人员,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在南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体检。组织拟引进对象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对象如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察排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公示。将拟引进对象名单通过南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考生主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可根据需要组织递补。
(五)办理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签约、就业报到等手续,其中,往届毕业生公示结束后即办理手续,正式报到上岗;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办理手续。
五、其他事宜
(一)专项引进紧缺人才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问题,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710-12380-04。
(二)引进名单在网上公布后,引进对象应按规定时间办理调档手续。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引进对象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三)本次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由南漳县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咨询电话:0710-5232603。
附件:
南漳县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工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