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城区是襄阳市的中心城区,区位独特、商贾云集,素有“南船北马,七省通衢”之誉,是鄂西北乃至汉江流域重要商贸集散地。樊城历史悠久、人文荟萃、发展势头强劲,遗留有水星台、米公祠、水淹七军、山陕会馆等古迹,先后摘得中国织造名城、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应急装备产业示范基地等“三张国牌”,获“全国科技创新百强区”“全国绿色发展百强区”等荣誉。
当前,樊城区正积极融入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大局,紧紧围绕市委赋予的“打造中部地区具有引领力的消费中心、区域性市场枢纽主阵地”坐标任务,全力加快“一心四区”建设,奋力打造千亿都市经济强区。
为广聚英才,为樊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专项引进一批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引进数量
(一)引进对象
国内本科高校或海外知名高校往届、2023年应届毕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并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上述引进对象的普通高校本科阶段需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不含自考、函授、成教、网教、专升本)。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海外知名高校范围为最新的泰晤士报《世界大学排名》前500位、上海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500位。
(二)引进数量
专项引进研究生30名(具体岗位类别、专业需求、引进数量见附件1《樊城区2023年专项引进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专业类别按男、女引进名额,依据面试成绩、考察和体检情况,分开确定男、女引进对象。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者除应符合对应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资质等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分别在28周岁及以下(1995年1月1日后出生)、32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后出生);
5.2023年毕业的应届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证书,不能在上述时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取消引进资格;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引进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2.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3.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4.现役军人;
5.已在樊城辖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在樊城区以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单位已经工作的在职人员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6.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政策待遇
(一)工资待遇。引进对象先统一安排到樊城区人才储备中心,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按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七级、八级管理岗位同类人员核定工资福利待遇,根据专业匹配度和人岗相适度输送到区直相关单位实践锻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转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生活补贴。引进对象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博士研究生每人发放10.8万元住房补贴(分3年发放,每月3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发放7.2万元住房补贴(分3年发放,每月2000元)。服务期未满离职的需退还相关补贴。
(三)住房政策。对本人(及配偶)在襄阳市区内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租住人才公寓。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在襄阳市区购买经市住建局等部门认定的新建商品住房,可申领购房首付款补贴券,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的补贴金额分别为12万元(税前)、8万元(税前)。服务期未满离职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家属安置和子女入学。引进对象试用期满后,对其配偶可采取对等调动、推荐就业等途径帮助妥善安排就业。对其子女在樊城区接受基础教育的,由区教育局在政策范围内协调安排到意向就读的优质公办幼儿园、小学、初中就读。
(五)跟踪培养。对引进对象实行跟踪管理,加强教育培养。对德才表现好、专业优势明显、发展潜力较大的,纳入年轻干部成长工程进行重点培养。对综合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度较高的,可提拔担任事业单位领导职务。对符合资格条件、具有机关紧缺急需专业背景、机关有编制和职数空缺的,可按相关规定和程序择优调入机关工作。
(六)服务期限。引进对象须签订服务协议,引进后在樊城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包括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参加樊城区外的公务员、选调生、事业单位、企业等招录招聘考试。
四、引进步骤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0日上午9:00至2023年6月18日24:00。报名窗口于2023年6月18日24:00准时关闭。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襄阳人事考试网(网址为www.xyrsks.cn)报名端口进行网上注册,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上传个人照片(一寸彩色免冠登记照)、各对应学历阶段证明材料扫描件、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等。
3.报名要求。报名考生应仔细阅读公告,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填写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引进资格。各对应学历阶段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1)国内高校往届毕业生须提供:①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②研究生阶段的硕(博)士毕业证和硕(博)士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国(境)外高校往届毕业生须提供:①本科阶段的学士学位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②研究生阶段的硕(博)士学位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国内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须提供:①根据国内高校或国(境)外高校毕业情形,对照上述要求1或2提供本科阶段证明材料;②研究生阶段现就读高校院系出具的研究生在读证明。
(4)国(境)外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须提供:①根据国内高校或国(境)外高校毕业情形,对照上述要求1或2提供本科阶段证明材料;②研究生阶段出国(境)留学签证或者其它证明在读材料。
(二)资格审查。由引才办成立工作专班对照资格条件要求,逐人进行资格初审。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或者部分高校专业名称设置与教育部专业目录不一致的,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引才办审核同意,可以报考。可根据报名和资格初审情况,对相关专业类别的引进数量进行调剂,调剂情况在樊城区人民政府网、樊城发布、襄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通过一个岗位或类别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三)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等在樊城区人民政府网、樊城发布、襄阳人事考试网提前公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等,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考察。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组别按面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照1:2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专业类别按男、女引进名额,依据面试成绩分开确定男、女考察人选)。对参加面试人数较少,属于特别紧缺急需岗位,划定合格分数线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专业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考场平均分以上,方可列为考察对象。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在樊城区人民政府网、樊城发布、襄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考察组进行考察时(其中,应届海外留学人员主要采取电话咨询、个别访谈等方式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工作)表现、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岗位匹配度、留樊意愿等情况。同时,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材料进行审查。考察中,对不符合本方案规定的引进条件或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因考察对象中途放弃、不符合引进条件或有影响引进情形等导致考察人选缺额的,经引才办研究,该岗位可按专业组别、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考察。相关名单在樊城区人民政府网、樊城发布、襄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五)体检。根据岗位需求,按照考察及复核考生报考资格合格的情况确定拟引进对象名单,并组织拟引进对象到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分专业按考察排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根据考生面试成绩、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引进人选。经区委审定后,在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樊城发布、襄阳人事考试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可根据需要组织递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其中,往届毕业生公示结束后即办理手续,正式报到上岗;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办理手续,并报到上岗。
六、其他事宜
(一)本次专项引进紧缺人才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本次引进人才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问题,考试和相关责任人将受到严肃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710-12380(转10)。
(三)本公告由樊城区专项引进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工作日时间咨询电话:0710-3426669。
附件:
樊城区专项引进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