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中医医院按照人力资源规划及业务需要,2023年5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用工人员32名。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二)符合招聘岗位需求条件,具体见“太仓市中医医院2023年5月劳务派遣用工招聘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流程
(一)报名
1、现场报名:太仓市中医医院门诊六楼人力资源部
2、报名需要提供资料:①报名表;②个人简历;③本人身份证;④应届毕业生需双向选择推荐表、成绩单、就业协议书;⑤其他证件 (如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 。
3、报名时间:2023年5月22日-5月28日
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二)资料审核、考试
1、经我院初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发出考试通知;
2、考试:
(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址另行通知。
(2)按招聘职位理论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按进入合格线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工勤岗位无需笔试,直接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3、总成绩计算方法:
理论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理论考试成绩占比50%,面试成绩占比50%。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相应标准进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可在应聘同一职位的报名者中,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四)政审、公示、录用及待遇:
1、经体检、政审通过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因考生体检、政审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
2、新录用人员与医院指定的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经试用期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不胜任工作者,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解决。
3、工资待遇参照太仓市中医医院计划外派遣用工人员招聘与使用管理办法(试行)。驾驶员待遇面议。
三、其他
(一)本简章最终由太仓市中医医院解释,报名咨询电话:0512-53728023;监督电话:0512-53890607。
(二)本简章通过太仓市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太仓市中医医院网站等途径对外发布。
四、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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