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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人民医院2021年第二次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21 16:45     浏览量:994

为提升我院儿科及普外二区的医疗技术能力,全力做好我院儿科及术科的建设工作,拟引进两名高层次人才到我院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要求

招聘

职位

招聘人数

职位简介

学历

学位

专业名称

及代码

招考对象

其他条件

儿科高级职称医师

1

从事儿科诊疗工作

本科以上

学士以上

临床医学(B100301)

社会人员

45周岁以下;小儿内科副高以上职称。

普外二区高级职称医师

1

从事普外二区诊疗工作

硕士研究生以上

硕士以上

外科学(A100210)

社会人员

50周岁以下;主任医师职称。

备注:表中“以上”均包括本级。

二、招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身体健康,年龄为18周岁以上。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和考试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法

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

招聘职位根据用人要求,按照《专业参考目录》(附件1)进行了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职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二)报名的时间和地址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5日至2021年11月9日

(2)报名地点: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广海大道西16号三水区人民医院医技楼六楼组织人事科。(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757-87813217)。

(三)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附件2,请下载填写双面打印);

(2)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的复印件各2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同版);

(4)已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的复印件各2份;

(5)报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单位证明或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计算年龄及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到报名首日;

(6)报名者在报名时也需带上以上证件的原件以备审核。

(四)资格审核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合格者,发面试通知书。

(五)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四、考核测评

考核测评包括:面试、笔试、操作考核和心理测试,面试成绩合格方可进入笔试程序,心理测试结果作为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一)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包括专业知识、综合知识、语言表达和仪态仪表等方面,面试试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时间:2021年11月10日(星期三)上午8:30~12:00,具体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人民医院医技楼六楼阶梯课室(佛山市三水区广海大道西16号,三水汽车站东侧)。

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佛山市三水区人民医院网站上公布。

(二)笔试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的人员。笔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专业和综合知识,笔试试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时间:2021年11月10日(星期三)下午2:30~4:30。

笔试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人民医院医技楼六楼阶梯课室(佛山市三水区广海大道西16号,三水汽车站东侧)。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佛山市三水区人民医院网站上公布。

(三)操作考核

按面试、笔试成绩6:4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操作考核人员。

操作考核主要考核与应聘职位相关的专业操作能力和综合表现,操作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

时间另行通知。

(四)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在操作考核环节中同步进行。

五、体检

操作考核合格者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方可进入公示程序。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逾期未完成体检及复检的,可按所在职位从面试、笔试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六、考察

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考察。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考察对象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执行,不得聘用。考察对象有拒绝、逃避征集服义务兵役行为的,按《广东省关于拒绝、逃避服义务兵役行为处罚办法(暂行)》予以处理。并且,考察过程中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七、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网站和佛山市三水区人民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聘用

对考生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职位,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广大报考者在面试前14天注册“粤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同时,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

参加体能测评和面试时,“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凭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其他情形不能参加考试。

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考试安排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将及时发布最新考试安排和疫情防控要求。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医院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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