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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区应急管理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22 16:13     浏览量:807

因工作需要,北海市铁山港区应急管理局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及岗位职责

北海市铁山港区应急管理局为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属行政机关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拟招聘人数3名。招聘人员在部门领导的指导下,按照有关规定分别履行以下职责:(1)协助从事石油化工、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的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工作;(2)协助从事防汛、森林防灭火、抗震救灾、灾害应急处置等防灾减灾救灾工作;(3)协助做好安全生产日常执法监督检查等工作;(4)完成单位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有较强的保密意识和较好的职业操守,谨慎细心,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服从工作安排,具有团队精神;

3.能熟练掌握办公常用软件,具备基本的办公技能、摄影技能和一定文字写作能力;

4.男女不限,中共党员身份者、持有汽车驾驶证者和两年以上工作经验优先;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工贸类、石油化工类、司法行政类、信息化类、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专业为主;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招聘范围:

1.本人及直系亲属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党和国家机关辞退的;

3.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品行不端,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不适宜担任该岗位的情形。

三、试用期及待遇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并按国家要求购买五险一金。工资标准为每月3500元以上(其中包含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和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公积金),每年根据个人学历及工龄进行调整。年终根据工作考核情况按规定有相应奖励补贴。

四、招聘岗位、性质及岗位要求

岗位名称

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

性别

招聘人数

岗位说明

备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岗位

化学类、冶金类、物理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大专以上

不限

1

协助做好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石油化工、工贸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中共党员及两年以上工作经验优先

执法辅助岗位

法学类、化学类、化工与制药技术类、司法执行及技术类、法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

大专以上

不限

1

协助做好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

中共党员及两年以上工作经验优先

救灾救援工作岗位

大气科学类、水利类、林学和林业工程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

大专以上

不限

1

协助做好减灾防灾、森林防火、抗震救灾、防灾减灾等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中共党员及两年以上工作经验优先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8日至5月25日

2.报名方式:请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填写完毕后,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连同其他报名材料(扫描件)通过电子邮箱发送或者直接送达北海市铁山港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面试时须提供原件核对)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3)《北海市铁山港区应急管理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贴近期二寸免冠彩照)(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

由北海市铁山港区应急管理局组织人员对报名参加招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通知进入下一个环节。

(三)面试

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其他适岗工作能力、仪表仪态等,根据面试情况对应聘人员进行打分。

(四)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考察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确定人选

铁山港区应急管理局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及体检情况,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初步人选方案报区应急管理局党委研究确定聘用人选。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需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二)报名者提供的联系号码应准确无误,电话应保持畅通,并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三)拟聘用人员在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前应先确保已与原工作单位办理完成相关离职手续。

(四)应聘人员经录用后,要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严格遵守保密管理规定和工作纪律,坚决服从组织安排和管理,爱岗敬业,忠于职守。

本公告由北海市铁山港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联系地址:北海市铁山港区行政中心主楼一楼110室(铁山港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9-8610133,联系人:杨秋萍

电子邮箱:tsgajj@163.com

北海市铁山港区应急管理局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

1、北海市铁山港区应急管理局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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