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于1986年经司法部批准成立,1987年被授予司法鉴定权,2009年12月荣膺全国十大“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中西部唯一)。
根据工作需要,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拟公开招聘法医鉴定助理1名,以部门自聘劳务派遣形式聘用。现将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及应聘程序公布如下:
一、岗位职责
1.负责法医类鉴定的鉴定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前期联系、审查病历、检查伤者、鉴定报告制作与寄送等;
2.负责案件材料的归档整理,相关鉴定设备维护;
3.完成学校及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任职条件
(一)基本要求
1.遵纪守法,无违法乱纪或不良社会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做事踏实认真;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组织纪律性强,服从安排,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要求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已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2. 法医学及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优先;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身心健康,法医专业优秀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4.无计划参加公招考试安排,及时到岗并安心工作。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26日。
2.报名方式:申请人填写《》(见附件),连同个人简历及能反映个人能力及特点的相关证明材料(PDF版)打包发送至邮箱jdzx221@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应聘-姓名”;
3.通过简历筛选者将邮件和电话通知下一步面试安排,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核
中心根据报名情况,组织用工面试选拔工作,重点考查申请人员的思想政治素养和履职所需的专业技能和业务能力等内容。经中心集体研究后,确定拟用人选上报学校。
(三)审定
西南政法大学人事处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对拟用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对符合条件者,上报学校审定。
(四)体检
通过考核和审定的人员,须前往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未通过体检者,不得办理入职手续。
(五)办理入职手续
拟用人员与飞驶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以劳务派遣方式到中心相应岗位工作。
四、用工方式及待遇
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薪酬和福利按照飞驶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和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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