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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免笔试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发布时间:2023-05-23 0:05     浏览量:931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桂人社发〔2012〕79号)《中共南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南人社发〔2022〕4号)《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党委编办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财政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0〕6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辖区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及时补充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下同),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计划面向社会统一公开考试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免笔试公开招聘岗位34个,招聘教师38名,招聘岗位计划表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

四、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2005年5月30日以前出生)。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六)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3年5月30日(如18-35周岁,为1987年5月31日至2005年5月30日出生)。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 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5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3.结合南宁市近年来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实际,本次招聘中相应学科教师岗位除了岗位计划表规定的专业可以报考,该学科对应的教育学类专业(例如物理教师岗位,学科教学(物理)专业或物理教育专业且符合岗位要求)也可报考。

4.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经开区文体教育局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拨打岗位计划表所列咨询电话联系。

5.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报考者不能提供真实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普通话等级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另有规定除外)的,《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或佐证材料为虚假的,一经查实,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现为经开区在职在编(含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

五、招聘程序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免笔试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需面试岗位)→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开展。

本次招聘工作方案经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后,由经开区党工委组织部和经开区文体教育局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信息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免笔试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计划于2023年5月22日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公布。

后续招聘信息(岗位取消或核减情况、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拟聘人员公示等)在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及文体教育局办公区域公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3年5月30日-2023年5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持《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免笔试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登录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jkq.nanning.gov.cn/下载),连同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审原件,留复印件)等各项材料,到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凯大道东19号金凯工业园总部经济大楼17楼1707号办公室报名。

3.资格审查方式

由经开区文体教育局负责组织对报考人员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岗位要求的,确认报名资格有效;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

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所填写信息资料虚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资格。

招聘单位及其审查人员应严格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及其审查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4.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中考试方式(详见岗位计划表,下同)为直接考察的岗位可按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达到1:1比例即可开考。

本次招聘中考试方式为直接面试的岗位原则上按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至1:2,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如遇较多岗位均无人报考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全部或部分延长报名时间和顺延相关招聘考试工作,并向社会公告。

(三)面试

面试(含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执行。

1.确定面试人选

(1)本次招聘中考试方式为直接考察的岗位:

若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为1人(含)时,直接确定为考察人选;

若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1人(不含)至10人(含)时,需要参加面试,并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若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10人(不含)时,需要参加笔试,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招聘的人数,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并列报考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有科目成绩为0分或存在缺考、违纪情况的考生均不能入围面试。面试人选名单在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及文体教育局办公区域公布,面试人选一经公布不得递补。

(2)本次招聘中考试方式为直接面试的岗位:

若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为10人(含)时,直接进入面试;当招聘岗位人数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超过10人(不含)时,需要参加笔试。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招聘的人数,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并列报考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有科目成绩为0分或存在缺考、违纪情况的考生均不能入围面试。面试入围人选名单在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及文体教育局办公区域公布,面试人选一经公布不得递补。

2.时间及地点

笔试(如需增设)、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提前至少2日以书面(短信)形式通知面试人员。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3.面试形式及成绩的公布

(1)本次招聘中考试方式为直接考察的岗位:

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核报考者的仪表仪态、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岗位匹配度等,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0分钟。

(2)本次招聘中考试方式为直接面试的岗位:

采取现场备课、试讲的面试形式,面试主要考核报考者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

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经考生现场签字确认,按照规定在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及文体教育局办公区域公布。

(四)考察

1.确定考察人选

面试(需面试岗位)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组织面试加试,加试分数较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

2.考察内容

由经开区文体教育局组织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考察人选提供的应聘材料原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察工作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并出具书面考察结论。经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五)体检

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由经开区文体教育局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人员由经开区文体教育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六)公示和聘用

1.从面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分别在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及经开区文体教育局办公区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拟聘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公示拟聘人员。2023年12月31日后仍有放弃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党工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4.招聘单位应通知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核或备案完成之日起30天内报到,同时办理编制(控制数)使用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上班的,招聘单位可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请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六、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参与招聘的各单位(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免笔试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肃公开招聘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招聘监督工作小组要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七、待遇

纳入经开区聘用教师控制数管理,使用中小学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社会保险等方面按照《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1〕9号)文执行。

八、其他事宜

(一)本方案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招聘无关。

(三)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形势下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笔试(如需增设)、面试、考察、体检等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四)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由经开区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党工委组织部、文体教育局及纪委监督联系方式。

1.党工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771-4873095

2.文体教育局咨询电话:0771-4950207

3.文体教育局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771-4950507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文体教育局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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