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安工作需要,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岳阳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南湖新区人社局批准,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南湖新区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因公安工作需要,本次拟招录辅警10名,协助人民警察从事职责范围内的相关警务辅助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2005年5月之前出生),40周岁以下(2023年12月31日前未满40周岁);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4.具有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性别、年龄、学历等条件,学历要求:高中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体型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本科以上学历、从事警务工作2年以上、南湖新区户籍以及见义勇为等人员。
(二)不得报名的情形: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不适宜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公告发布与现场报名
在南湖新区官方网站发布招聘公告。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须佩戴口罩,携带填写后的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士兵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现场报名。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接受委托报名。
2、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自2023年5月23日至5月26日止(限工作日);
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南湖新区党工委政法委,咨询电话:0730-8842495。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随时发现随时查处,请应聘人员诚实报考。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1、笔试:考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法律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总分为100分。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参加了笔试环节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对象。面试采取答辩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政治素质、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应变能力,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3、体能测试:由驻区派出所组织。所有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进入体能测试环节;测试内容为:4×10往返跑或纵跳摸高。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评定为:合格与不合格。
4、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5、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单位用工需求、职位要求,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均为合格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党工委政法委负责组织实施,按照《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岳阳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招聘职位的具体要求,对进入考察程序的应聘人员开展全面考察。考察人选达不到招聘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补录
考试、体能测试合格,但未进入体检程序的报考人员,纳入储备人员库。如体检、考察有不合格人员或报考岗位出现空缺,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补录人员;如我区其他用工单位岗位出现空缺,按照工作岗位需求,再次面试评分后,确定补录人员。储备人员库有效期一年,自公示之日起算。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和储备人员库名单,在南湖新区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为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由劳务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四、纪律与监督
区党工委政法委负责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纪律规定的,将按相关文件严格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考试招录纪律、弄虚作假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按照《岳阳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管理办法》执行,按5.5万元/人/年经费保障(含单位、个人“五险一金”),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