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的基地作用,根据《关于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工作的意见》(芜司字〔2020〕285号),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拟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1名,分配在警民联调室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公道正派,乐于奉献,热爱人民调解工作;
(二)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了解社情民意,熟悉国家法律、政策知识,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熟悉电脑办公软件操作;
(三)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45周岁至65周岁之间,身体健康,品行、信用良好,未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理;
(四)具有政法部门工作经验、基层工作经验、调解组织工作经验及退休老干部、老教师、老党员、老模范、老军人可优先聘任;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在弋江区司法局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发布,公告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
(二)报名和初审
报名采取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 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30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弋江区利民东路58号弋江区矛盾调解化解中心207室
报名资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体检报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推荐书(组织推荐的需要推荐书);
(2)填写并提交《弋江区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附件)及近期2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1张(含报名表照片)。
(三)公示与聘用
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弋江区司法局信息公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本次招聘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后正式聘用。工作时间参照各驻所单位上下班制度。
联系人:李晓莉 联系电话:0553-482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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