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及《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3年宁德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2年5月至2005年5月期间出生)。
(三)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资格条件,专业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教育部研究生专业目录》,同时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学位。
(五)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
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宁德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失信被执行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详见附件1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宁德市闽东医院网站(http://www.fjmdyy.com/)上公开发布。
四、报名时间及方法
(一)报名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起至2023年6月4日。
(二)报名方式
以电子邮件和现场报名形式相结合。报考人员可登陆宁德市闽东医院官网“人事招聘”栏目查看招聘公告,下载《报名登记表》,将相关材料电子版(相关证件、证书拍照或扫描为图片等按报名所需材料顺序编号排列)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fjmdyyrs@126.com,邮件标题及附件名称以“2023年公开招聘+姓名+应聘岗位”方式命名,并在报名后与负责招聘的老师电话联系,以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成功接收。报考人员也可在我院有参加的各类招聘会现场投递报名材料。报考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名,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表的各项信息。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用A4纸打印,承诺人签名手写,含相片)、《信息采集表》。
2.身份证(含正反面)。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及学位认证报告(2023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的,应书面承诺学历学位真实、有效性并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持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4.在职人员应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同意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同意后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岗位所需证书:2023届毕业生的岗位所需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持境外学历的报考人员学历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除上述情形外,岗位所需证书取得时间截至报名截止日。报考人员在报名截止日前通过考试但未取得相关证书的,须在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通过考试的结论,方可视为符合岗位要求的证书条件。如受疫情影响相关证书的取得时间,另行发布公告进行明确。计划表中规定的证书含所列以上各类证书。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对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电话通知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参加考试。
(二)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须于考试前携带报名材料原件(资格初审时提供的相关报名材料)到我院组织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考试资格。
六、考试办法
序号1、3、4岗位采取面试形式。根据岗位性质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包括专业素养、专业能力、沟通能力、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根据招考岗位计划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聘用,及格线为60分。如面试考生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聘用计划数,未形成竞争的,面试成绩及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序号9岗位采取笔试+专业技能面试形式。笔试内容为各
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专业技能面试测试考生的综合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包括专业素养、专业能力、沟通能力、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等。笔试、专业技能面试满分各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专业技能面试成绩,根据招考岗位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用(其中:笔试成绩低于50分的考生不得参加专业技能面试;有竞争的岗位专业技能面试分不低于60分,无竞争岗位专业技能面试分不低于70分)。出现考试成绩相同者,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也相同时,经专业技能面试评委会同意,再进行专业技能面试加试。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考核及公示
(一)根据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我院将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三)体检、考核合格的,且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拟聘用人选在宁德市闽东医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待遇
(一)拟聘用人选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上报相关部门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人员纳入医院事业编制,享受医院同类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如符合省市引进人才政策的,按相关规定予以申报并执行。
九、组织实施及监督
考试工作在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导下,具体由宁德市闽东医院组织实施,宁德市闽东医院纪检人员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3-8981358(宁德市闽东医院纪检室)
十、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按考试期间上级最新政策规定执行,具体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宁德市闽东医院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组织人事科电话:0593-8981293、6336012
联系人:陈老师、李老师
邮箱:fjmdyyrs@126.com
地址:福建省福安市鹤山路89号
宁德市闽东医院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