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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阜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公安辅警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24 13:42     浏览量:749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批准,我公司受阜平县公安局委托,以劳务派遣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辅警4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批准,我公司受阜平县公安局委托,以劳务派遣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辅警4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招聘公安辅警40名(男36名、女4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阜平县户籍;

(二)年龄18—25周岁之间(1998年5月1日以后出生—2005年4月30日以前出生),有公安工作经历或退役士官士兵可放宽到40周岁以内(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四)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辅警工作,有社会正义感;

(五)身体健康,形体端正,且无口吃、无纹身、无其它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

(六)同等条件下,下列人员优先录用(需提供有效证明)

1、全日制警察院校特警或特警方向专业毕业;

2、曾参与过反恐处突任务的武警部队、特种部队退役士兵或退伍军人;

3、曾在公安机关从事过辅警工作的;

4、曾受过县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奖励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名资格:

(1)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党籍、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纪律或规定被开除、辞退的;

(11)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管部门处罚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相关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现有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待遇执行。月实发工资2000元,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

五、实施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2023年5月22日—5月29日)

在阜平县广播电视台、“阜平发布”、阜平县就业之家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3日—5月29日。

2.报名地点:阜平县豪龙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桥东街88号)。

咨询电话:0312--7227220。

3.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带二维验证代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其他认证材料》)、个人征信证明、退伍证及特技、特长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彩色免冠小2寸照片6张(照片后用圆珠笔写上姓名)并填写《阜平县招聘公安辅警报名登记表》,有工作单位的需出具单位及主要领导同意后的证明方可报名。工作人员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身体初检,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者一律取消资格。资格审查初审合格者,需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始终,报考人员及相关单位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及招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考试

考试内容共设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三个部份。

1、体能测试项目

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

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笔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

公共基础和有关法律知识,一套试卷,满分100分。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报考者综合处事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举止仪表、临场应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自我展示等。面试时间为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招聘)。

按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名次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尾成绩并列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如考生人数与岗位数达不到2:1时,全部进入面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

1.招聘人员按照总成绩名次1:1的比例进入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成绩出现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顺序的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人员。

2.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以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资格。由此而空出的岗位按总成绩名次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检查项目和标准》(人事部、公安部人发〔2001〕74号)的规定执行。

(六)公示

拟招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在公示期间一经举报,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由此而空出的岗位,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

(七)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对拟聘用人员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对拒绝培训及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经岗前培训合格后,办理有关劳动用工手续。被招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无正当理由超过一周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而空出的岗位,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组织领导

本公告由阜平县豪龙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具体实施并负责解释。

本公告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为准。

阜平县豪龙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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